指扣有利证供阻难民申请 沈士渊入禀禁移民部插手 中国红色通缉犯涉2000万加元诈编案 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中有沈士渊的资料。 瓦尔德曼认为法官可能会接受申请,将移民部排除在沈的难民聆讯之外。(张伶铢摄) 被中国通缉的温哥华列治文商人沈士渊昨日入禀联邦法院,以移民部故意扣留对沈有利的证供导致沈的难民申请被拒,已经构成程序滥用为由,要求法官命令移民部今後不得再插手沈士渊未来的难民重审程序。 虽然移民部代表律师强调,在沈士渊方面提出质疑後,已向沈提供所有来自中国的证据,但法官福瑟吉尔(Simon Fothergill)对移民部从未解释为何之前未能提供完整证供感到不解。沈案有关的证据材料有46大卷,材料有数千页之多,法官说他需要时间检视双方的书面陈词,将在明年1月7日之前宣布判决。 沈的代表律师瓦尔德曼(Lorne Waldman)指出,沈在2011年提出难民申请,难民聆讯在在2011年12月15日至2013年1月23日之间举行14天,一直到法庭传唤一名中国公安作证,在交叉盘问的过程当中,才发现证人提到的一些文件,移民部并未如实提供给沈。 他指出,这些证据主要有一份是沈的姐姐证词,她提到被公安威胁才缴出帐册,而後来瓦尔德曼希望传沈的姐姐作证,沈的姐姐本来同意,到最後一刻突然变卦。沈相信是姐姐遭到中国公安的阻止。 瓦尔德曼说,有关姐姐的证词,明明已是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过滤与沈案有关,并且已经翻译完成的资料,却仍不对他及难民审裁委员提供,有误导难民申请决定的嫌疑。 沈的难民申请在2013年被拒,瓦尔德曼对法官说,如果不是移民部故意将对沈有利的证据保留一手,难民申请的结果可能大不相同。而针对沈难民申请被拒,沈已在去年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法官并於去年9月裁决改交由另一组难民裁审委员进行重审。 不过,瓦尔德曼指出,如果按照去年法官的判决进行重审,移民部仍可派代表参与难民聆讯,并从中作出干预,於是瓦尔德曼才又向联邦法院提出最新申请,想说服法官,将移民部排除在难民聆讯之外,使移民部不能再插手沈的难民审查,以避免程序再遭滥用。 移民部律师则极力反对该项申请,认为联邦法院目前并无需要处理该申请,因为沈的难民重审程序将於下月展开,亦即沈已有重审机会,以後甚至有机会成为难民,他建议法官不需处理沈的最新申请。 沈士渊昨日亲自出席聆讯,不过,为了躲避媒体,他在聆讯未开始之前已先在联邦法院三楼的等候室等待,而在聆讯结束时,他本来答应将与律师一同受访,後来却又避不见面。 目前居住在列治文的沈士渊自2002年起被中国通缉,指控他在上海经营钢材公司期间涉及金额高达2000万加元的诈骗案。直到现在,他仍在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红色通缉令捉拿的逃犯名单当中。沈在2011年4月提出难民申请,他说自己为无辜,指回到中国将受迫害。 沈在2007年时经美国进入加拿大,并与已有加拿大公民身分的现任华裔妻子结婚,妻子为他申请配偶移民时,因移民部发现他在中国被通缉,使申请无限期被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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