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BC报道,卑诗省一个5岁小男孩把自己的妈妈告上了法庭,法官判决男孩获赔3.1万元,当然这笔钱不用他妈妈付,而是由保险公司埋单。 小男孩起诉母亲的缘由是妈妈开车出了车祸导致自己精神痛苦。由于小男孩的母亲成为被告(本案的实际被告是小男孩母亲的保险公司),所以小男孩就找了她的阿姨作为本案的诉讼监护人。 车祸发生在2012年2月,小男孩母亲驾驶的汽车车速在70-80公里/小时,但是由于天气不好,车辆打滑失控,导致翻车事故。当时小男孩坐在汽车后座上,车祸导致其面部骨折和挫伤。小男孩没有接受手术,六个月之后就康复了,也没有因此而留下疤痕。 小男孩的律师要求赔偿35,000到40,000元,而他妈妈的律师认为20,000元比较合适,因为唯一的因为车祸带来的长期影响可能就是在去年一年中,当孩子的妈妈晚接他的时候,孩子哭过2次,孩子觉得可能妈妈又出车祸了。 审理该案的法官Jeanne Watchuk认为这个男孩很坚强,因为他恢复的很快。她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很小且遭受精神痛苦,而决定给男童的赔偿超过被告律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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