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移民部长麦家廉(John McCallum)昨日向国会提案修改《入籍法》,推翻保守党在去年通过的具争议条款,对入籍所需的居住要求作出重大变革,除了大大降低入籍居住时间要求,改为5年内住满3年之外,还废除「一年」必须在加国居住183天的规定,这对经常不在本地居住的中国太空人而言,实是一大福音。此外,新例亦不会再褫夺涉及严重罪行双重国籍者的加国国籍,从此公民权只有一种,不会制造所谓「二等公民」。 麦家廉说,新法亦会恢复计算留学生或外国劳工以临时居民身分在加拿大的居留时间,最长可达到一年。他指出,未来留学生最快可在成为永久居民之后的两年申请入籍,比保守党执政时需要的4年,大幅缩减至一半时间。 麦家廉昨日提出的C-6法案,对入籍要求的多项修改,对不少中国移民的影响颇大。新法修改的规定包括,废除保守党C-24法案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时表达「居住意愿」(intent to reside);将语言及入籍考试的适用年龄恢复为18岁至54岁;在加拿大居住时间要求改为5年内住满3年(1095天);恢复永久居民以临时居身分在加拿大居住时间最多一年的折算,以及取消一年必须住满183天的规定。 麦家廉昨日在记者会中说,移民部昨日提出的C-6的法案,既为了推翻保守党C-24法案的不合理规定,同时也为履行自由党的竞选承诺。 他举例,国际学生及外国劳工在未取得永久居民身分之前即开始对加拿大作出贡献,所以过去加拿大接受他们可以计算以临时居民身分时,在加拿大居住的时间,以50%作为折算,最多可计算一年,该政策有助挽留人才,因此自由党在竞选时,已承诺将恢复。 麦家廉说,为了方便计算永久居民在加国居住的时间,移民部亦决定取消1年内住183天的规定,又为了加速永久居民入籍,将保守党时的6年内住4年,改成5年内住3年。 他表示,对于已在加拿大念书超过两年的留学生来说,由于成为永久居民之前已可获得一年居住时间的换算,他们在成为永久居民后再居住两年,即满3年时间,可申请入籍,入籍所需时间等于从C-24的4年,缩短成两年。 除了大幅修改入籍要求外,新法亦撤销涉及恐怖活动或间谍罪行的双重国籍人士、可被剥夺加拿大国籍的规定。麦家廉指出,加拿大已有《刑法》规范国民的犯罪行为,毋须再动用《入籍法》对有关犯罪进行处罚,保守党只取消双重国籍人士的加拿大国籍,等于将公民分等,不符合公平正义。 但麦家廉亦指出,这并不代表在任何情况下,加拿大国籍均不会被褫夺,不会再制造二等公民。他解释,新法通过后,那些在申请时造假的公民,仍可能会被废除公民身分。 麦家廉表示,新法主要为废除不合理的入籍规定,同时也设法提高制度公平性,其中新增的条款包括,要求申请人在宣誓前必须遵守居住要求的规定,同时为严查造假,新法将赋予移民官在面谈或聆讯时,扣留申请人造假文件的权利,以利进一步调查。 至于新法实施时间,麦家廉说,不同条款实施日期有所不同,他希望能在未来几个月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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