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渔业部经过两年多的艰难调查后,终于拿到了3名新斯科省渔民在捕捞金枪鱼时, 违规操作的证据, 继而对这三名渔民做出了严厉的出发, 三名渔民分别被罚款1.5万、2万和3万加元, 五年内不得参与钓鱼类活动, 两年内不得从事商业性捕捞金枪鱼。 加拿大渔业部对捕捞金枪鱼有多项规定,包括一天之内每条船最多捕捞两条;不能同时下两个鱼钩, 挑大的而放弃小的;咬钩的金枪鱼如果在60分钟内不能吊上船,就要斩断钓线,把鱼放生等等。 加拿大渔业部圣劳伦斯湾地区的“海洋生态及资源保护办公室”主任约翰·柯里曼(John Coleman)说,绝大多数拿到捕鱼证的渔民都是遵守规定的,他们真正关心海洋资源和物种的保护。但也有少数违规作业。由于渔船在海上的捕鱼行为很难检测,所以一直还没有做出过处罚。这次是渔业部下决心后派出了卧底,花两年时间才拿到这三条船违规捕鱼的证据,并在省法院成功起诉了他们。3名违规者也承认有27项违规行为。 科里曼说,这些处罚措施非常严厉,会起到很大的警示作用。渔业部现在正考虑,在发放捕鱼证的时,加上一个条件,就是要在渔船上安装监控摄像头,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加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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