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沙斯卡通(Saskatoon)市议会草拟了一项新法律附例,意图将传播谣言作为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根据此项附例,传播谣言、用粗言秽语骂人、讽刺奚落他人、取笑他人、排斥别人,都是非法的。 在2014年2月,沙斯卡通市议会就让市政员工草拟了一项针对霸凌行为的附例,但最终的附例草案则将在今年3月21日进行审议。 据悉,此法适用人群是12岁及其以上者。对于初犯罚款金额最高可达300元﹐再犯者罚款则高达2,500元。而且此项附例将不仅适用于公共场合,例如公园和大街,也将适用于私人场所,比如酒吧和餐厅。 沙斯卡通对欺凌的定义是,在没有人挑衅的情况下,反复评论或采取行动,对某人造成潜在的“伤害、恐慌,或是令人身心不快”。 此外,此附例还将讽刺奚落、戏弄、回避与“排斥他人”都列为欺凌的形式,也包括某些肢体行为,例如踢、推、扯头发和捏。 附例还禁止人们,在公共场合教唆或纵恿他人欺凌弱小。 对此,沙斯卡通退休警长 Brian Trainor 说:“我喜欢这条附例,我想这是警方可以使用的比较高级的武器,而不只是敲打手腕,或是撒手不管。” Trainor目前担任网络欺凌的教育顾问和讲师。他认为附例涉及面可能太过广泛,所以建议在通过附例前稍加修订。 沙斯卡寸旺大学 (University of Saskatchewan) 圣汤马斯莫尔学院(St. Thomas More College)政治科学教授Charles Smith 称,市议会针对恶霸立法,那是好事,但他对执法力度存在忧虑,尤其是如何区分“欺凌他人和令人不快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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