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A1中文电台新闻报道:联邦政府今日引入医生协助自杀法案。凡成年人又深受疾病煎熬,同时是垂死,就可以合资格在医生的协助下离世。 联邦司法部长王洲迪认为,这个法案是最好的方法,确保痛不绝生又垂死的病人,可以选择安乐死,同时又可以保障弱势社群。 合资格寻求医生协助死亡的人包括18岁或以上,有严重或不治之症,身体状况已经去到无法挽救的地步,同时又神智清醒,及自愿提出正式的要求。 病人亦都需要是垂死,及承受长期及难以忍受的痛苦。病人需要书面申请,或者如果身体太弱的话,由指定人士申请,这个申请要由两个独立人士见证,以及由两个独立的医生或者授权的执业护士评估。 法案亦都有15日的强制冷静期,等病人考虑清楚,病人可以随时改变主意。 联邦卫生部长菲尔波特表示,没有一个医护人员需要提供医生协助自杀,今日的法案只是列明如何执行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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