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喜欢在寒冷的冬季南 “飞” 美国,其中不乏退休人员,这个群体被称为“雪鸟” (Snowbirds) 一族。 加拿大广播公司的Sheena Goodyear 报道说,常去美国的加拿大人要小心点,在美国呆久了,可能会有税务上的麻烦。 不要停留太久 常规是,如果你一年中在美国逗留了超过183天,会被认为是美国居民,因此要向美国缴纳全球的收入所得税。 然而,这个183天的规定不是那么简单。 频繁往返美国的人,即便一年内没过限期,美国国税局IRS 也有一个“经常在美国”(”substantial presence“)表格,评估你三年内在美国的总时间,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这些“天”加起来到了183,你就被纳入了“经常在美国” 的范围,即需要解释自己的主要居住地是哪里。 © Northwest Florida Daily News, Nick Tomecek/Associated Press 与加拿大的 “紧密联系” 这意味着,你得向美国政府提交一个表格: IRS 8840 form ,目的是向美国国税局证明,尽管常在美国,但你和加拿大之间的关系更紧密,所以应被“豁免”向美国缴税。 你需要证明:
加拿大卡尔加里市的美国税务法专家罗伊·伯格 (Roy Berg)说,在美国住得太久,会牵涉到一些问题,人们不能忽视:
房产税 特里·里奇 (Terry Ritchie)是加拿大跨境财富管理领域的专家,曾经出书:“在美国的加拿大雪鸟们”(The Canadian Snowbird in America: Professional Tax and Financial Insights into a Temporary U.S. Lifestyle.)。 他说,对常住美国的加拿大人来说,最常见的两个需要缴税的情况是:在美国出租房产要缴税,在美国出售房产也要缴税。 若在美国有租金收入,则必须既向加拿大申报,也向美国申报。 不少加拿大人在美国有房产,加元低的时候,人们把美国房产卖掉,赚取汇率差,但别高兴太早,在美国卖了房子要缴税,有时美国方面会扣下10% – 15% 的预扣税金。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美国国税局提交表格 IRS form 8288-B.,申请豁免。 保存记录 保存详细的进出境记录非常重要,以证明自己是加拿大居民,美国税务法专家罗伊·伯格说,经常过境的人应该准备一个“过境包”,随时供海关检查,里面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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