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三年来,温哥华机场海关从华人手中没收的未申报现金数量每年递增50%,总数超过1300万加元。温哥华国际机场的客流量在加拿大全国仅次于多伦多皮尔逊国际机场。 另外在同一时期内还有2万名按规定申报的华人乘客进出温哥华机场海关,申报的金额总数达3亿2千3百万加元。 《环球邮报》记者Mike Hager和Kathy Tomlinson通过信息公开法获得的政府统计数据显示,温哥华机场海关在2013年到2015年期间一共没收了1900万加元未申报现金,其中将近四分之三属于中国公民。 © PC/PC / DARRYL DYCK 金融犯罪专家:携带现金入境是为了逃加拿大税和绕过中国法律 加拿大皇家骑警前警官、金融犯罪专家金.马什分析说,许多旅客宁肯自己带现金入境而不愿通过银行转账,是为了逃避加拿大的个人所得税。他们到了以后买下一栋5百万加元的房子,然后说自己没有收入。中国公民同时也是为了绕过中国限制出境金额的法律。按规定他们每年汇到国外的款项不得超过5万美元。 但是温哥华税务律师丹尼尔.吉赛巴赫的态度却宽容得多。他认为中国人拥有和携带巨额现金来到BC省是有正当理由的,例如给家人买礼物或交学费。他说,这些人向中国政府申报财产“有许多不便之处”,可能也对向加拿大方面申报财产抱有顾虑,因为不知道加拿大是否会和中国政府分享这些信息。 另一位温哥华反洗钱专家则说,许多外国旅客可能不了解加拿大海关的现金申报规定,或者看不懂海关表格。 加拿大海关规定超过1万加元需申报 按照加拿大海关规定,旅客愿意携带多少现金出入境都可以,但是超过1万加元就必须向海关申报,否则一经查出将被没收。 被没收现金的人可以向加拿大边境服务署提出申诉,同时提供来自证人的陈述书以证明这笔钱不是通过非法活动获得。如果申诉获得批准,当事人可以拿回被没收的钱,但需交纳一笔最高可达5000加元的罚款。 申诉过程可以长达数月。吉赛巴赫说,只有在被没收的现金实在是数额巨大、或者当事人不愿意在海关留下不良记录的情况下,才会去聘请律师进行申诉。 据路透社报道,去年一年大陆华人被加拿大海关没收的现金接近1150万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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