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报道 “我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将我的婚姻交给法律。”这是这段时间王宝强对于外界说的最多的话。10月18日,中午1时30分,备受关注的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官司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 王宝强离开法院 然而11时左右就有将近百家媒体聚集在朝阳法院门口,接近开庭时间,任何车辆人员进出便会引起不小骚动。13点15分,王宝强墨绿色帽衫,带着墨镜表情凝重,乘坐红色低调座驾在代理律师张起淮与哥哥王建永的陪同之下一起出庭。 离婚案件开庭日露面:王宝强略显憔悴 律师与哥哥陪同 就在王宝强的出现那一瞬间,百家媒体瞬间蜂拥而上,为了亲睹王宝强消失将近2月后的状态如何?然而,只有少量媒体看到王宝强正面样子,“略显憔悴,明显消瘦”。在王宝强现身之前,保安公安便进行了几轮秩序维护,清理出一条车辆可以开进通车道路,然而当乘坐的红色轿车开到法院诉讼进口时候却被拦在门口,王宝强坐在车上摇下车窗观察情况,随后下车未作1秒停留,快步走进法院。 从王宝强下车到走出我们视频直播画面来看,王宝强一语不发,低头踱步,独自一人略显孤单,律师张起淮与哥哥王建永跟在王宝强身后,与其无过多交流,就当王宝强快走进法院厅内时候,有吃瓜群众站在围栏之外高喊:“宝宝加油,我们挺你”,王宝强才抬起头看向声音方向,依旧没有过多表情,只是一脸疲倦。 现身法院5小时之后:王宝强出席两场庭审 低调乘车离开 就在当日,马蓉诉王宝强名誉侵权案,也在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之后的下午4时开庭。马蓉在起诉书中称,其与王宝强系夫妻关系,8月14日00:21分王宝强在其实名认证个人微博中声称“现因马蓉与我经纪人宋品的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严重伤害了婚姻、破坏了家庭,郑重决定解除我与马蓉的婚姻关系”。上述微博发布后,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基于前述造谣内容,对其进行大肆诋毁、谩骂,甚至连 两个年幼的孩子都不放过。马蓉认为上述内容对其构成造谣诋毁,系恶意对其进行人身攻击,王宝强所发布的造谣诽谤言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评价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并给其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为维护合法权益,减少因王宝强行为给两个年幼孩子所造成的心理创伤,诉至法院,要求王宝强停止侵权,立即删除2016年8月14日00:21分发布的微博,并在其个人微博首页置顶赔礼道歉连续不低于30天。 王宝强马蓉夫妻俩人的两场官司,在同一个法院,并且同一天下午开庭开打,这在近年来的北京朝阳法院也是极其少见的。不过面对王宝强决定亲自出庭的态度,马蓉已向法院申请,自己不会出庭,并案件申请不公开审理。 晚间6时许,两场案件分别审理结束,百家媒体分堵在朝阳法院进出口位置,不过与上午王宝强从法院门口下车走进厅内不同,结束庭审之后一辆黑色座驾载着王宝强低调离开法院,甚至有些吃瓜群众和等待许久的媒体伙伴并没有看到王宝强离开,网易隔着黑色玻璃膜看到宝宝坐在司机后方位置,依旧带着墨镜一脸淡定的望向窗外。 律师解读王宝强离婚案:马蓉缺庭对自身不利 王宝强现身 10月18日下午13时30分,备受瞩目的王宝强与马蓉的离婚案官司,将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下午1点20分左右,王宝强坐红色轿车,现身法院。王宝强穿着一身黑,戴着墨镜,神情严肃。随后,王宝强和律师张起淮等人走入法院。 凤凰网娱乐独家联系了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郭远遥,为我们进行案件解读。郭律师表示,马蓉不出庭不会影响案情的证据,但对于细节问题的核实,会有一些影响。 此外,王宝强提供的出轨证据,仅仅有聊天记录和偶尔的开房记录是不够的。如果证据不足,那么王宝强将会对马蓉造成诽谤罪名,但如果王宝强所发布的消息都是真实的,那王宝强就构不上侵犯名誉。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律师表示,要从夫妻双方的经济能力、孩子从小的生活对象以及孩子的意愿三个方面衡量,与婚姻过错无关。在王宝强案件当中,两人各分一个孩子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1.马蓉不出庭,会对案情有什么影响吗? 郭律师:离婚案件原则上原被告双方都要到庭,因为涉及到一些隐私的问题,必须原被告双方本人来才能回答这些细节上的问题。但是案件主要还是要看证据方面,像他们分割财产、还有出轨这块的问题,就是涉及到精神赔偿这一块,还是要看双方手里有什么证据。如果王宝强提出要离婚的话,必须满足《婚姻法》规定——就是婚内和其他人同居或共同生活,这种才能构成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所以主要还是看王宝强手里有什么证据,仅仅有聊天记录和偶尔的开房记录的话是不够的。 所以说马蓉不来的话,问题不会太大,因为不会影响案情的证据,在这方面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是对于一些细节上的问题,因为法官肯定要向马蓉本人核实一些问题,她的律师全权委,她自己不来的话,会多少有一些小的影响。 2.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法律如何衡量是否侵犯名誉权?如果法院证实马蓉出轨是事实,那么王宝强还算侵犯马蓉名誉权吗? 郭律师:当第三方散布侮辱和诽谤的消息,给被害人的精神造成伤害,主要是以这个来界定侵害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侮辱这块王宝强可能构不上,但是诽谤,就是编造虚假的马蓉出轨的信息,争议焦点主要在这个方面。王宝强到底够不够成诽谤,得看他手头是不是有马蓉出轨的证据。 3、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这个案件的胜算有多大? 郭律师:我觉得胜算马蓉在六成,王宝强在四成吧。因为这个案子不光有侮辱诽谤,还涉及到马蓉个人隐私的问题,法律上可能偏向上保护马蓉这边。 现在不知道王宝强手上有什么马蓉出轨的证据,除了短信记录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如果法院确实能证实王宝强没有诽谤她的内容,所有发布的消息都是真实的,那王宝强就构不上侵犯名誉。 4、今年10月9日,最高法发布第14批指导性案例,其中66号指导性案例涉及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情形。婚姻法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这个指导性案例对王宝强案件是否有影响? 郭律师:净身出户不可能。马蓉和王宝强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她就算有转移财产,现在司法实践中也是少分,但是不会不分,很少有不分的。所以这个案子“净身出户”肯定是不可能的,我个人认为可能性为零。少分的可能性很大,如果真的能证实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很可能少分,但是少分的比例也是在四六开左右,最多不会超过三七开,这个指导性案例本身不会对这个案件有影响。 5.孩子抚养权跟婚姻过错方之间有何关系? 郭律师:孩子的抚养权和过错没有关系,孩子的抚养权首先看夫妻双方谁的经济能力更强,谁能给孩子带来更好的教育和生活条件;第二要看孩子从小是跟爷爷奶奶生活还是跟姥姥姥爷一起生活,如果跟爷爷奶奶,那判给父亲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跟姥姥姥爷,那么判给母亲的可能性比较大;第三就是要问孩子更愿意跟着父亲还是母亲。综合这三个条件来考量,然后法院再决定判给父亲还是母亲。 6、这个案件中,王宝强和马蓉谁更可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呢?还是说一人一个的可能性比较大? 郭律师:孩子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话,原则上是跟母亲;如果是两周岁不到十岁,就按照上面这些原则;如果是十岁以上的话,法院可能会问问孩子的愿意,更愿意跟着父亲还是母亲。不过两个孩子的话,确实一人一个的可能性比较大。 7. 王宝强的新片,马蓉能不能分到钱? 郭律师:从法律上来讲,在法院没有判决离婚这段时间之内,他们夫妻双方任意一方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可以分割。而且经验来讲,今天当庭宣判的可能性很小,几乎没有可能,所以王宝强未来一段时间的收入,马蓉肯定是几乎有一半可以分得。除非马蓉今天当庭表示可以离婚,那么财产分割的问题一定会处理,但我觉得马蓉肯定不会今天就表示同意离婚的。 8.预测一下案件宣判结果? 郭律师:第一解除婚姻关系,这个要看马蓉是不是愿意拖着了,如果她愿意拖着的话,法院第一次是不会判的,那么六个月后还要重新起诉,那个时候再判。 第二财产分割上的问题,可能是四六分。最好的结果是王宝强得六,马蓉得四,这算是比较好的结果。如果证明不了她转移财产,那财产分割还得五五分。 第三,孩子抚养权,应该是一人一个,如果没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我预测大概是这样的结果。 9.那社会舆论会对案件审理产生影响吗?现在网友一边倒都支持王宝强,让马蓉净身出户的呼声很大。 郭律师:法律是很严谨的,而且是严肃、郑重的一件事情,肯定不会受舆论的影响评判。而且这个案情太简单了,离婚案件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虽然净身出户的呼声很大,但是法院肯定不会因为舆论有压力就会怎么样。 10.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对方转移财产的指控除了银行流水,其他资产的举证材料需要哪些?针对美国房产,法院的判决如何执行? 郭律师:除了要有银行流水,还要有婚后财产是如何得来的证据,还有财产的去向,是否用于公司的经营、是公司的股份还是什么等等,这个都要有一一去处的,要给法院提供相应的线索和证据好让法院去查细节。 至于美国房产,北京的法院可以判决这个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然后来分割,但执行的话很麻烦,因为得到美国去执行。很有可能马蓉会到美国依照美国的法律起诉王宝强,美国房产的分割要美国的法院判决之后,再由美国的法院执行。 11.张起淮律师转发“马蓉与宋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如果是呈堂的证据,提前流出是否有影响? 郭律师:张起淮转发这个聊天记录,有可能这个聊天记录内容是真的,但就算是真的,也不一定能构成财产少分的理由。而且这个聊天记录,对方可能会反驳的,比如这个聊天记录不是我本人的微信号,你还得证明这个微信号是“我”的,这个还是有难度的。而且涉及到侵害名誉权的案子,假如王宝强已经有这个聊天记录或其他证据证明马蓉和经纪人出轨,那么他当时发这个微博就要把证据附上。他当时并没有附上这个证据,只是说了一句“两人有不正当关系,我决定解除婚姻关系”,没有附出相关证据,那么在侵害名誉权这个案子上这都是对王宝强不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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