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计划容许海外国民在加国选举投票,受惠的包括30万居于香港的加国国民。前保守党政府在2015年废除约100万名短期海外国民的投票资格;现届自由党政府上周四则向国会提交增加合资格选民的法案,除了重新容许这些国民投票,更进一步将合资格范围扩展至所有曾在加国居住的成年国民。 大批港人在1997年前移民加国,近年不少人以双重国籍的身分回流香港。香港公务员郭氏接近退休年龄,在1995年移民加国11年,他说不知道上届政府废除了他的投票权,但欢迎恢复投票权的决定。 郭氏认为,能投票可鼓励自己更留意政治新闻,而且他仍有家人在加国,自己退休后也会在加国逗留更久。但在加国出生的39岁香港高中教师Jeshua To说,自己不打算投票,因自己只在加国住了10年,不熟悉加国政治,投票是不负责任之举。 支持限制海外国民投票权的人,也担心选举制度会被滥用。加国在2006年从黎巴嫩救走大批加国国民,但当中很多人跟加国的无甚联系;自此以后,当局担心加国选举会遭外部势力影响。但也有人认为这些担忧是小题大做,因海外国民的投票率普遍很低。 民主建制部长穆瑟夫(Maryam Monsef)希望明年年初向国会提交相关法案。她表示,新措施能冲破不必要的投票限制,同时也能增加选举的效率和完整性。但自由党政府并未跟随竞选承诺,以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取代现有的简单多数制(first-past-the-post)。反对党则要求政府就选举制度进行公投;近日的民调显示,要求重大改革选举制度的呼声不高。 穆瑟夫则反对举行公投;她说要在选举制度改革这个重要公共政策议题,进行复杂的讨论,不相信公投是最好的办法。 直至90年代初,大部分海外加国公民都不能投票﹔联邦政府在1993年推出邮寄选票制度,让那些在外国居住不足5年,未来打算回国的加国国民投票。但是当局在2004年取消了5年门槛,变相令一半海外国民丧失投票权;该决定当时引发巨大争议,有人入禀法院要求推翻决定,官司至今仍在进行。 今次自由党政府不只恢复短期海外国民的投票权,更允许任何曾在加国居住的国民投票,意味居于香港的30万加国国民,即使大部分都是回流人士,都可以投票。 自由党政府的法案也包括放宽选民身分认证程序,容许选民担保另1名没有识别证明的选民,令后者也可投票。在去年的大选,多达17.3万人因没有证明文件而不能投票。法案也建议设立14至17岁未来选民登记册,待这些年轻人年满18岁,系统会为他们自动登记成为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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