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内部统计显示,被移民部以违反《移民法》取消永久居民身分的人士即使上诉,在全国的上诉成功率低过一成,而在大温地区的上诉成功率只有两成,说明遭取消身分人士的上诉成功机会不大。 移民律师王仁铎最近透过《资讯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取得移民部内部对永久居民身分遭取消个案上诉结果的统计。过去虽然常发生有永久居民在丧失身分后,上诉失败的情况,但移民部从来不曾定期公布有关统计数字。 统计显示,全加在2014年,移民及难民局(IRB)总共受理1008宗永久居民身分被取消的上诉申请,当中有88宗申请获准,成功率低过一成。经过分析,88个获准个案中,有2宗是引用法例时有错误;8宗是引用法例时有错误及移民部在理解情况时发生错误;有50宗被判依法仍有身分;有28宗是依法以及加上人道立场考量而给予保留身分。 在大温的上诉申请结果方面,统计显示,2008年大温上诉成功的比例仍然高达31%,但此后即减少,2009年成功率降至23.4%,2011年回升至25.6%,2012年遽降至16.2%,2014年则只有20.4%。 相较于大温,大多地区被取消永久居民身分人士上诉成功的比例则显得非常低。统计指出,大多地区2008年上诉成功比例为11%,2009年之后即低于10%,2014年560宗申请,只有38宗申请获准,成功率只有6.7%,比例非常低。 王仁铎指出,对于许多永久居民身分被取消,而仍想上诉的人士来说,向移民及难民局(IRB)上诉部门(IAD)提出上诉,几乎已是最后希望所在。一旦上诉失败,极少人愿意,或是有财力可入禀联邦法院,像一些知名度高的中国逃犯如赖昌星或高山一样,和移民部为身分问题继续纠缠。 他表示,一般人并不知道,移民及难民局的上诉部门握有对于永久居民身分的「生杀大权」,上诉部门裁审委员可任意作出决定。 他说,被取消永久居民身分的人士,一般是因为时间未居住足够,而上诉部门的裁审委员其实是可以衡量这些人违法的程度,决定是否给予另一次机会,但从统计数字看来,能够上诉成功的机会其实非常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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