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唐先生担保家人移民时夸大自己的收入,结果被他担保的人不能移民。唐先生自己的移民身份也不保,一家人面临被遣返回中国大陆。 联邦法院表示,唐先生与加拿大人结婚后,2006年5月以配偶身分移民加拿大。他在一年后担保母亲与姐妹移民。按规定,唐先生的年薪必须超过4万加元,才能担保母亲与姐妹移民加拿大。 2013年1月,唐的家人成为永久居民。两年后,移民部发现唐先生担保家人移民时夸大自己的收入,填写工作经验时造假。移民部表示,造假是很严重的行为,唐的家人不再是永久居民。唐表示,他没造假,是他的移民顾问造假。 加国政府向唐先生发出遣返令,他母亲与姐妹也将被遣返回国。唐先生到上诉庭(IAD)上诉,声称他不能回中国。原因是唐离婚后,他的女伴产下一子。他儿子才两岁,女伴有病,不能照顾儿子,唐有义务照顾小孩。如果唐回中国,他儿子也要回中国。然而,中国大陆的生活环境不卫生、不安全,不适合幼儿居住。唐先生希望获得加拿大政府的同情与人道主义援助。 上诉庭否决了唐先生的上诉请求。随后,唐到联邦法院上诉。2017年1月,联邦法官麦当诺(Justice McDonald)表示,唐上诉失败。虽然他来加拿大已经10年,但他在加拿大几乎没有财产和人脉关系。离开加拿大对他来说不是很大的损失。 移民部表示,加国永久居民与公民可以担保兄弟姐妹、孙子、孙女、侄子与侄女移民加拿大,但是对方必须符合一些条件,比如:未婚,是孤儿,未满18岁等。永久居民与公民还可以担保其他家人移民加拿大,但是只能在担保人的所有家人都不是加国永久居民或公民的情况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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