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进入穆斯林房客的房间时没有脱鞋,大多伦多地区宾顿(Brampton)一名房东被安省人权仲裁庭(The Human Rights Tribunal of Ontario)裁定“歧视”成立,罚款1.2万元。 据本地英文媒体《多伦多太阳报》报道,在2014年12月,埃及移民马德库尔夫妇(Walid Madkour and Heba Ismail)从蒙特利尔迁居宾顿市,租住在一幢民宅的一层(ground-floor)公寓间里。 马德库尔夫妇同房东阿拉比(John Alabi)相处地不是很愉快,双方发生了几次争执,并决定在2015年的2月28日中止租约。 其后,阿拉比不断带人来看房,而且按照当地的出租条例,提前24小时通知马德库尔夫妇。 当时马德库尔太太正好失业在家,不喜欢房东忽然带人闯进来,于是就要求他不仅提前24小时通知,而且在上门前一个小时也来通告一声,让她“有所准备”。 阿拉比不同意,表示出租条例没有这么规定,于是双方又吵了一架,而且报了警。 警员对马德库尔夫妇解释,安省的出租条例确实只规定了房东进入房客房间前,只需要提前24小时通知即可,所以阿拉比并没有做错。为了息事宁人,阿拉比也当着警员的面,答应了下次上门前5分钟通告房客夫妇一声,“好让他们至少有时间换衣服”。 然而,下次阿拉比再带人来看房的时候,并没有遵守上次的承诺,而且穿着鞋子进入了卧室内的祈祷室。马德库尔让阿拉比脱鞋,但是遭到拒绝,于是就用手机录下了视频,并告上了人权仲裁庭。 在庭上,房东阿拉比表示,他出租房子已经有15年的经验,也曾经租过了不同的种族,“穿鞋进房间从来就不是个争议”。他尊重马德库尔夫妇的信仰,但是这并不是他们给别人制造不方便的借口。 人权法官聆听了双方的证词,又看了证据,裁定房东阿拉比“歧视”成立。 法官表示,对于租客夫妇的宗教信仰来说,祈祷空间是相当神圣的,进出时必须保持祈祷室不受任何污染。房东在租客夫妇要求之下,却坚持不脱下鞋子,其做法相当不妥。 按判决,阿拉比要在30天执行判决并赔1.2万给租房夫妇。 租客马德库尔夫妇则表示对于法庭的判决感到开心,目前他们只想忘记这个事件并搬到其他的城市,也希望将来不再有人受到这样的歧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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