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her Brake五年前离开麦当劳时,她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接受降职,从经理职位降到助理,由一名曾接受过她培训的年轻职员任上司,要么选择离职。 这位在麦当劳多间餐厅干了26年的经理,最终还是离开了。 本周,安省上诉法庭维持早前渥太华一名法官的原判,裁定67岁的Brake是被雇主设计,无法完成考核而被辞退。 法庭也要求麦当劳赔付$104,499.33元,外加利息,作为Brake的损失赔偿。此外,麦当劳还要垫付Brake的律师诉讼费用$120,000元。 Brake得知消息后高兴极了。她说:“我太高兴了,法院愿意花时间听一个人告一间像麦当劳这样的公司,而且我赢了。” 上诉庭的裁决基本上终结了这场从2012年开打的官司。 据National Post报道,Brake在麦当劳连续超过十年考评合格,但是在2011年11月第一次得到负面评价。接着,她被转到Kanata Centrum商场背面角落的一间麦当劳分店,据称那是全国1400多间分店中最差的一间。 她在那里每天工作12小时,一周七天,长达5个月。她每天早上7点前到店,干到晚上7点,休息天也要在早、中、晚餐高峰时来店里察看,确保无误,应对暗中来店里考评的人。就算这样干,也没有加班费,年薪是$53,000。 她的表现在麦当劳公司内部的客服、质量、清洁度考评中都表现非常杰出,但还是有一项指标未达标,结果就被告知没有通过,要从经理职位降级,要么辞职。降级虽然薪水不减,但是她要向一名自己培训过的年轻经理报告,而且福利明显少了。 离开麦当劳后,Brake试过自雇托儿服务,做清洁工,都没有成功。最后,她找到Tim Hortons的工作,后来到Home Depot当收银员。 Brake说,离开麦当劳后,她只能动用退休储蓄。就算赢得官司,拿到补偿,她也不会辞去现在的工作。 她也说,很多人来到她现在工作的Home Depot分店,称赞她的举动。 已经是祖母的Brake说,从地方法庭到上诉法庭,这场官司并不容易,但是如果你感到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不要放弃,只要讲真话,你就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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