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开发商的过失,导致两个邻居间的物业彼此有过界之处,一个后院栅栏入侵到邻居家,而栅栏入侵到邻居家的屋主的车道同时被邻居家侵占了近4平方米。就为这点事两家打起了官司,历时7年,一直打到卑诗最高法院,气得法官直想骂人,最后判决被告向原告赔1元了事。 据CTV报道,打这起官司的Randy 和 Karen Greenwood 一家与Harold 和Marlene Hoffer一家原本不相识,他们之间的缘分是因为买房买到一起成为邻居。 2007年Greenwood一家从开发商 Epic Homes手里买下 Maple Ridge一间独立屋,2010年Hoffer一家则买下隔壁的房屋,两家因而成为邻居。 细心的Hoffer翻查市政府记录后发现Greenwood的后院栅栏占了他家的后院一部分,而Greenwood则发现Hoffer家的屋前车道有近4平方米进入了他的物业范围。 首先是Hoffer提出要求Greenwood把后院的栅栏移回原处,Greenwood这时提出你的车道也占了我家一部分,大家就维持现状算了。但是Hoffer拒绝了,Greenwood无奈只好自费把栅栏挪回原位。Greenwood想,我把栅栏挪了,你也把车道改回原位吧,不料Hoffer这时装糊涂,哼哼哈哈就是不动工。 Greenwood 当然不愿意了,我把栅栏按你要求挪了,你凭啥就不能按我的要求挪车道呢?于是一纸诉状把Hoffer和开发商一起告上法庭。开发商自知理亏,很快与Greenwood 达成庭外和解协议。但Hoffer则不买账,结果官司打到卑诗最高法院。 法官指双方都不够冷静,首先导致这个过错的是开发商,应该说俩家都没有责任,但是面对这么一点争拗导致邻居之间的关系破裂,继而出现争吵、胁迫和敌意,这是多么幼稚的行为。尤其是Greenwood,因为官司打起来之后Hoffer曾向Greenwood提出赔偿3000元庭外和解,并承诺负责移除车道的费用,但是气头上的Greenwood拒绝了这个和解建议。 法官把两个人各打五十大板,裁定Hoffer象征性赔偿Greenwood 1元钱。至于法律费用,Hoffer提出和解前的讼费双方各自承担,但Hoffer提出和解后的讼费则全由Greenwood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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