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华人遭受歧视的报道越来越多,如白人女子大闹华人超市、白人男子辱骂华裔老人、华人租客遭业主驱逐等...这不...又发生了一件令人非常气氛的歧视事件... 上周末,一名温哥华华裔与怀孕9个月的老婆驾车在本拿比Metrotown商场附近行驶时,与当地一名30多岁的Canada Post的白人邮差发生争执。 华裔男子称,当时是绿灯,突然有一辆加拿大邮局的车从巷子里转出来,于是,他赶紧把车驶入内侧行车道,以免撞到对方。 不料,车中的白人邮差要求夫妇俩停车,华裔男子随即下车与白人邮差争执,强调自己是拥有绿灯执行的优先权,但白人却对他回了句“你会不会说英语?”,然后继续对他们辱骂并比出不雅手势,甚至两次抢来他们正在拍照及报警的手机并摔到地上。 就在此时,有两名警察路过,这名华裔赶紧上千报警,但...警察简单了解事情后,便称要赶紧处理13岁华裔女童申小雨被杀一案,留下手机号就匆匆离开了... 然后,没过多久,又来一名警员,华裔男子赶紧如实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谁知,这警员竟然牛*轰轰的反问华裔男子道“你想怎样?!” 还说,“对方抢了手机没跑就不算抢劫”,“手机没摔坏就不算毁坏”... 随后,警察强调,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对白人进行简单的口头警告! 有律师表示,只要有抢走财物的动作,无论他最后是逃跑还是归还,就算没有造成任何物品损坏,都构成犯罪行为。 不过,这名律师还称,警方如果能对邮差进行口头警告,也算是一种执法,一些轻微的案件未必要动手抓人,否则便是浪费司法资源。 华裔男子对加拿大警员处理方式失望至极,他认为这名白人邮差的确已构成犯罪,但警察却不愿立案调查,同时感到自己因为英语不像本地人那样流利而被不公平对待。 不是都说,警方对种族歧视的报警非常重视吗?! 此案件中,白人邮差对华人夫妇挑衅、辱骂、抢夺手机、比出不雅手势等行为,难道还构不成族歧视案件吗?! 难道BC省于安省对种族歧视的定义差别很大? 按照安省人权法规定,对于他人的指摘,如果是基于语言、来源地的,就构成歧视。除了语言、来源地,还有许多,包括﹕种族、肤色、公民身分、残障、教义、性、性取向、性别、家庭状态、婚姻状态、年龄、领取救济金、有犯罪纪录等等。此外,人权法认定,骚扰也是一种歧视。人权法对于骚扰的定义是﹕无理取闹、不受人欢迎的言行。比如前面提到的白人女子在华人超市的所作所为就正是这样的骚扰行为。 安省人权法禁止在5大领域的任何歧视。这5大领域是﹕就业,住房,商品、服务和设施,合约,各种职业协会的成员身分。 也许是这位华裔男子遇到了奇葩警察,困妮儿还是提醒华人社区,遇到以上类似情况,无论严重与否一定要报警,定要维护好个人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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