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4 日,贵港市桂平市的女子谭某驾驶一辆车前挡风玻璃 " 一片空白 " 的小轿车经过武平高速公路来宾南服务区时,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查获,目前该车已被暂扣,谭某的驾驶证亦被吊销。(哇,啥情况,要直接吊销驾驶证?嗯,更厉害的还在后面呢!) 这辆车前挡风玻璃光秃秃的,没有粘贴任何年检和保险标志 大队教导员劳广智告诉记者,当天晚上,大队民警正在武来高速公路来宾南服务区开展全国统一夜查行动。"22 时 30 分左右,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桂 R502XX 号牌的小轿车有点异常,拦下检查发现,车辆前挡风玻璃光秃秃的,既未粘贴任何年检标志,亦未有保险标志。" 民警立即对车辆信息进行查询,结果吓了民警一大跳。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该车 7 年未年检 139 次违法记 488 分 查询结果显示,该车于 2008 年登记入户,2010 年年审到期后再没有年审过,相当于购车上牌后就从未年审过,逾期未年检竟达 7 年之久,已达报废标准。 这还不止,民警查询中还发现,该车存在多起交通违法未处理,累计违法记录达 139 条,除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外,还在贵港、来宾、柳州等地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等,且违章地点大部分集中在贵港市内。 女司机谭某在接受处罚时,还露出尴尬的笑容。 " 我们发现,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款从 100 元到 1000 元不等,光罚款本金就超过 27600 元。" 民警黄宏忠说道。 为什么 7 年未年检且有那么多交通违法没处理呢?驾驶员谭某辩称,这辆车是其父亲的,她平时很少开,并不知道该车的相关情况。当天她因有事驾驶父亲的车到来宾,当时正要返回桂平,便被民警拦下。 相关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关于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依据,交警对谭某的违法行为处以 1500 元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目前,这辆存在多项违法行为的车辆已被高速二大队扣留,警方已通知该车驾驶员谭某及车主谭某某及时到大队接受处理。 |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1-24 19:39 , Processed in 0.132924 second(s), 23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