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加拿大將近十年的中國「遠華案」主嫌賴昌星,近日在溫哥華接受中國「華商報」記者專訪時,表達希望落葉歸根的意願。他說:「已經十年了,我十分想念家鄉,希望有朝一日能回到祖國。」 加拿大聯邦移民及公民部長肯尼證實,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自願返回中國,日前已攜小女兒返回福建老家。 賴昌星在受訪時說:「這十年我過得很辛苦,經濟上很苦,精神上壓力也很大。我自己也不知道怎麼過來的。」 他說,日後在加拿大即使經過所有法律程序,到最後還是要判他被遣返,他也會接受。他說,他希望會有一個好結果,現在有了工作許可證,每年要延期,他已很滿足。對於移民身分,他只是往好處想。如果法官判他回去沒有風險,他會上訴,會把這場官司一路打下去。 他說,在剛到加拿大還未被抓的一年多時間裡,白天他經常在賭場,晚上才回酒店與中國的朋友打電話。當時聽到那麼多不好的消息,所以就到賭場去麻木自己。不過,後來中國境內一些朋友出事了,也就沒心情再去賭場了。 賴昌星說,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他被關了四個月。放出來後,又多次被抓,進進出出拘留中心十多次,直到2007年4月19日取消禁令後才較自由。而且打官司也很費精力,精神壓力很大。 他在被問到離開中國十年了,現在是否想念福建老家時回答說:「當然想,以前在福建做生意,逢年過節都請家鄉父老吃飯。現在不可能再這樣了,家鄉來人,也不怎麼見面。」 他說,他逃亡後的十年中,兩個姊姊、兩個哥哥都相繼去世。但他經常打電話回去問候老家的人。在被問到是否承認過去在中國所犯下的罪行時,賴昌星強調,他只是一個生意人,逃漏稅是有的,他做生意就是希望多掙點錢。他說,逃漏稅,可以罰款,也可以坐點牢。 中國政府指控他走私瞞報的稅款多達500億元人民幣,他坦承這些走私是「鑽了海關的空子」。他舉例說,油屬於危險品,海關要求先卸後報。他等到天黑海關下班時,讓他的船開到油庫,把3萬噸油卸下。如果海關發現他就報關,如果海關沒發現,他的船就開走。即使海關發現他運的3萬噸油到庫,他也可以說那些油是轉口到第三地的,然後再報有艘空船要把那3萬噸油運走。但實際上那艘船上也是裝滿3萬噸油的,這樣他就有兩船6萬噸油到庫。海關沒有檢查船到油庫是裝油還是卸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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