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公安部、新西兰警方协助下,一直声称在加拿大合法营商的龚晓华,现被安省证监会重案组及警方指控诈骗及相关罪名,包括诈骗5,0000加元以上、拥有犯罪所得财產、洗钱、偽造文件四罪,证监会重案组和警方正设法逮捕龚晓华。 在加拿大,刑事欺诈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处以最长為14年的监禁。 龚晓华是加拿大爱德华集团董事长、加拿大国家电视台台长。安省证监会、加拿大皇家骑警和多伦多警方已在昨天派员持搜查令进入了他在北约克的住所及他被指控的营业地点。 加拿大国家电视台的一名女职员昨午在电话时表示,龚晓华不在办公室。据悉,龚晓华现身在美国。 昨晚证监电邮表示,他们尚未将龚逮捕。 两星期前,有社区人士在多伦多曾见过龚晓华,龚当时还说,只要这社区人士不怕,他一定支持对方春节举办的活动。 安省证监会昨日除以英、法文发出「安省证监会指控龚晓华(爱德华龚)刑事诈骗罪」声明外,还罕有地以中文简体字发出声明版本。(见右图) 龚晓华被控在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20日期间,利用其控制的两间公司O24 Pharma PLC和加拿大国家电视台公司(Canadian National TV Inc.),诈骗性地向中国公民销售高达数亿加元的两间公司的证券,并且在大多伦多地区策划这两间公司的证券销售。 安省证监会还指控龚晓华将通过诈骗所得的很大一部分资金转入其位于加拿大的银行帐户,然后用于私人利益。 证监会还敦促O24 Pharma PLC和加拿大国家电视台公司(Canadian National TV Inc.)的投资者致电与安省证监会联络中心联繫,电话号码是416-593-8314和1-877-785-1555(免费电话)。 龚晓华涉及的四项具体刑事罪名為: 1. 刑法第380(1)(a)条诈骗5,0000加元以上; 2. 刑法第354(1)条拥有犯罪所得的财產; 3. 刑法第462.31条洗钱犯罪所得; 4. 刑法第368(1)(b)条偽造文件。 安省证监会并提醒投资者,对任何提供投资机会的人或公司,应核实其註册情况,并调查在安省证监会网站上的投资者材料 http://www.osc.gov.on.ca
|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1-22 04:17 , Processed in 0.123962 second(s), 23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