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B女士为父母申请团聚移民,由于其父感染艾滋病而被拒。B女士在安省性病法律诊所(HIV & AIDS LEGAL CLINIC ONTARIO)和加拿大法律网络(CANADIAN HIV/AIDS LEGAL NETWORK)的帮助下,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成功获得了重申机会。 据联邦法院公布的文件,渥太华居民B女士现年45岁,2001年由中国移民加拿大,其后获得加国国籍。她有一个妹妹,在2007年移民加拿大,也住在渥太华。 B在加拿大生活稳定之后,于09年9月,为父母递交了团聚移民申请。她准备了所有的材料,而且也让两人去医院做了体检。 在2013年3月,移民官给B女士的父亲发来一封信,告知他艾滋病检验结果呈阳性,并可能给加拿大医疗系统带来额外负担。不过,移民官当时并没有立刻拒签,而是允许B女士对其父的体检结果做出回应。 B女士在当年的7月,提交了详细的资料,表示自己愿意、也有能力承担父亲的医药费。同时,她还向联邦政府申请人道主义援助(humanitarian and compassionate relief)。 2014年5月,移民官拒绝B女士父母的移民申请,理由是如果其父来加拿大,他不认为鲍女能够支付每年1.5万元的医疗费。至于B女士的母亲,尽管她身体健康,但是由于她是同丈夫一起递交的申请,所以一同被拒。 B女士向移民和难民委员会的上诉庭(IAD)上诉。2017年5月,上诉庭驳回鲍女的上诉,并表示她父亲的情况不足以获得人道主义援助。 在连续被拒两次之后,B女士只剩下一次向联邦法院申诉的机会。于是,她找到了安省性病法律诊所(HIV & AIDS LEGAL CLINIC ONTARIO)和加拿大法律网络(CANADIAN HIV/AIDS LEGAL NETWORK)。两家机构派出律师,做为介入诉讼人(intervener),出席聆讯。 B女士表示,IAD在裁决时,忽略了她的文化和家庭背景。她做为家里的长女,有义务照顾老人。同时,一旦其父感染艾滋病毒的消息公布,他会在中国饱受“歧视”。 在今年12月19日,联邦法院判B女士上诉成功并搁置上诉庭的决定。法官表示,B女士的父亲感染艾滋病,不是因为他有婚外情或道德低下。他的情况很特殊,值得同情,所以政府应向他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法官同时要求上诉庭的另一评审团重新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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