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36年,美国的禁毒宣传电影《大麻烟疯潮》(Reefer Madness)还将大麻描绘成最危险的毒品之一。 影片中,这种让吸食者产生幻觉的植物,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 但是,时过境迁,80多年后的今天,大麻却被很多人认为不仅是无害的,甚至是有益的。 而随着一系列准备工作的进行,即使全国多省警方表示,仍需更多时间处理执法问题,要求联邦政府至少推迟一年再实施大麻合法化,国会众议院去年也仍以200票赞成对82票反对,通过了联邦自由党推行的C-45法案。 今年夏天,大麻即将在加拿大合法。 对此,西安大略大学教授、毒品政策专家Robert Solomon则表示,联邦政府在没有充分考虑后果的情况下,就匆忙对大麻合法化的问题上表现得过于激进。 Robert Solomon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长达40年,在酒精和毒品政策以及刑法和卫生法方面都有权威的见解。40年前,他就是Le Dain非医疗药物滥用调查委员会的一名研究人员。 “过去在对大麻没有任何研究的时代,我们确实对其进行了妖魔化;但是,现在社会却过分美化大麻,这与我们的研究又是相悖的。”Robert Solomon说道。 他对大麻合法化相关立法的不足之处提出了许多担忧,包括合法购买大麻的最低年龄被定为18岁,Robert Solomon认为这一年龄过低。 此外,在联邦政府的法律中也没有关于在开车时吸食大麻、大麻最低购买价格、以及在公共场合吸食等规定。 “法律没有禁止公共消费大麻。”他指出,“这意味着,虽然你不能在Tim Horton里吞云吐雾,但是躲在车里吸大麻却并不违法。” 同时,联邦法律也没有对相应的药驾做出规定和衡量标准以及惩罚措施,这些未来都会被丢给各个省去自行探索、立法。 Solomon认为,到最后,加拿大就会有13个不同的大麻监管法律,给执法部门的实际操作会带去很多麻烦。而且在法律尚未完善之前,任何事都可能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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