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山市一名华人地产经纪的报税收入受到联邦税务局的重新评估,涉及数十万元的报税开支被拒。近日,该名地产经纪上诉到加拿大税务法庭,法官裁定地产经纪胜诉,允许被税务局取消的一部分开支作为报税抵扣。 根据法庭文件,这名经纪曾任职于大多伦多地区不同的地产公司,在2005年和2006年的税前佣金收入分别为$154,678 和$380,953。 而他申报的支出分别是$116,123和$244,672。 按此计算,他这两年的净收入分别是$38,555和$136,281。 但是他自己申报的净收入分别只有$22,161和$115,375。 法官称这显示,地产经纪申报的一些开支没有被税务局批准。 租金 这位地产经纪作证说,他在2005年租住一个地下室公寓,在2006年夏秋遇水浸,租了一间两室的公寓,将第二间卧室作为办公室。因此要求将房租作为报税的抵扣。2006年,他申报的租金抵扣额是$5500,但是无法提供证据。 豪车 他还将一辆1997年款宝马和一辆2003年款奔驰车的费用作为开支。稅务局认为他不是奔驰车主,不能用于抵扣。但是这位经纪出示了一份购车合同的副本,显示他在2003年购买了奔驰车。最后,代表税务局的律师认为,地产经纪在2005年和2006年使用奔驰车有85%和91%的时间与业务相关,允许将相应的85%和91%的开支抵扣。 旅行 在抵扣报税开支中,有两张多伦多至香港的往返机票。地产经纪解释他是去见一位客户,推销多伦多一处商用物业。但是法官认为只有一张机票与他的业务有关,可以用来抵税。 律师、会计师费 这位地产经纪还将各种律师费、会计师费和其他专业人士服务费用用来抵税。税务局最初拒绝这些费用,认为与他的业务无法。其中律师费为每月$467.29,包括时不时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但是这些费用只有一部分有发票证据。 广告赠礼 这位地产经纪申报的广告开支2005年是$13,614.71,其中赠礼就达$10,537.54,涉及向华人客户赠送珠宝和手表、婚礼赠送的现金支票等。2006年的广告费达$32,233.33,包括购买Louis Vuitton手袋等礼金$20,349.04。最后,法官裁定只有部分费用可以用于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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