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中国公民数年前申请加拿大永久居留,可是未有按照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的要求,提供他个人及同行家人的护照和照片,接着其申请两度被拒。申请人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复核。 经过审理,联邦法院于今年初否决申请人的要求。 申请人为49岁中国公民许文(Wen Xu,译音)。在2010年8月,申请人申请魁省投资移民计划,结果获选中。到2014年7月18日,申请人申请永久居留。 当时申请人符合了程序中的所有实质要求,然而未有按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的电邮要求,于2016年12月22日及2017年2月21日,提供他自己及同行家人的护照和照片。 据此,移民部官员在2017年4月26日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表示没有收过移民部电邮 申请人随即聘请博伊文(Melanie Boivin)为法律代表,而博伊文在同年5月4日要求当局重申考虑申请人的申请,并附上申请人的声明。在声明中,申请人表示,自己从来没有收到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的电邮要求,并希望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体谅自己在过去7年,为了申请永久居留作出的努力,能重新考虑自己的申请。 其时,申请人以至其法律代表都没有解释何以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与申请人之间,出现沟通上的问题,导致申请人未有收到相关电邮。 同月12日,博伊文再度要求局重新考虑申请人的申请,而申请人也呈交电邮列出的所需文件。 不过,移民计划经理认为,申请人未能合理解释为何收不到该个电邮,并认为移民部官员之前驳回申请人的申请没有犯错,因此拒绝重新考虑申请人的申请。申请人以移民计划经理拒绝重新考虑他的申请不合理为由,包括他已在其后呈上所需文件,向联邦法院提出司法复核申请。 个案于2017年12月4日在魁省蒙特利尔进行。到今年1月8日,联邦法院法官洛克(George R. Locke)指出,移民计划经理的决定没有不合理之处,因此裁定申请人败诉。综合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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