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加拿大最高法院将就一起跨省带酒案进行裁决,这可能会改变省际之间的贸易规则,产生巨大影响。 2012年10月,新不伦瑞克省Tracadie居民Gerard Comeau开车到魁北克省原住民保护区附近的Pointe-a-la-Croix购买了14罐啤酒和3瓶烈酒,在返回新省时被警方逮捕,罚款$300。 加拿大皇家骑警称,Comeau违反了新省的“酒产品控制法案”,即不能跨省购买酒类产品。(法律限额为:每人允许携带18罐啤酒或1瓶烈性酒) 2016年新省审判此案的法官驳回了“酒类管制法”规定,并接受了Comeau的观点,认为该规定违反了1867年宪法法案第121款,全国范围内加拿大产品可以自由流通。 随后新省政府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今天高等法院将对此作出裁决。 加拿大宪法法案规定:任何一个省份生长,生产或制造的产品可以自由进入其他省份。 2015年加拿大前总理哈珀谈及此案时曾表示:“我以个人及政府立场都认为这条法规很荒谬。”并认为联邦政府应该立法放宽省际之间的酒类往来。 根据蒙特利尔经济研究所(MEI)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加拿大人赞同打破全国酒产品的行业壁垒。 其中89%的人认为加拿大应该允许从一个省携带合法产品到其他省份,而目前省和省之间不允许携带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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