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名女子近期在加国境内提出的移民申请再度被拒,因而向联邦法院寻求司法覆核,但法官在上周公布的裁决中支持移民官就该宗配偶担保的移民案得出的结论,那就是该名女子结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分,她的婚姻不是真实的。 男70岁 女56岁 法庭文件显示,该名与加籍男子闪婚的中国女子姓陈,现年56岁,她的丈夫现年70岁,两人在2007年12月初经人介绍相识,在透过长途电话交流了一个月之后,他俩于2008年1月17日在中国首次见面,并在4天后结婚。 陈女士在2008年4月向联邦移民部提交移民申请,由她的丈夫担保申请来加团聚,但她的移民申请在2009年4月被拒。陈女士的丈夫其后向移民上诉部门提出了上诉,但在2011年1月被驳回上诉。移民上诉部门发现,陈女士的丈夫作为上诉人,无法证明两人的婚姻是真实的。 陈女士在2013年9月再度提交了移民申请,但她的申请在2013年12月被拒。陈女士的丈夫再度向移民上诉部门提出了上诉,但在2014年8月撤回了上诉申请。 女方经美入加 就在2015年9月19日,陈女士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经美国入境加拿大。她声称,她在获悉她的丈夫需要动手术,而又将无法到中国大陆的情况下,决定来加拿大与丈夫在一起。 陈女士于2016年7月15日在加国境内提交了配偶担保的移民申请,她和丈夫均在2017年12月5日接受了移民官的面谈,陪同出席面谈的还有律师和翻译。是次面谈持续了近两个小时,陈女士和她的丈夫被查询了很多问题,内容涉及两人的背景、家庭关系、住所、财政状况、婚姻和性关系、日常生活等。 陈女士的移民申请在2018年1月19日被拒,因为移民官认为她结婚的主要目的是获取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分,她的婚姻不是真实的。 6个答案定生死 移民官还强调说,在陈女士和丈夫就提问做出回答时,两人的答案有6处存在出入,引发对其婚姻真实性和两人可信度的怀疑。这6处差异包括两人在出席面谈的前一天晚餐吃的是什么,他俩最近一次在餐厅吃饭的时间;陈女士有几个孙子孙女;他俩在面谈的当天早晨醒来的时间以及陈女士的受教育程度和两人的性关系。移民官得出的结论是,两人的答案存在的出入是非常重要的,超过了申请人证明其婚姻真实性的因素。 陈女士就移民官予以拒签的决定寻求司法覆核,联邦法院的法官在日前发表的裁决中指出,该宗申请的决定性议题就是移民官发现陈女士的婚姻不是真实的,而他也认同移民官的结论是合理的。 早上何时醒 法官在裁决中说,陈女士认为她和她的丈夫在面谈当天的醒来时间的说法存在差异是不重要的,他同意她的说法。但是,移民官根据两人对于陈女士的孙子孙女在人数方面存在差异,引发对两人婚姻真实性的怀疑,是合理的。陈女士在面谈中说,她有3名孙子孙女。而她的丈夫则回答说,陈女士有4名孙子孙女。 尽管陈女士辩称,她的丈夫对她的孙辈人数感到困惑,但她的丈夫在回答时清晰表明,他相信陈女士有4名孙子孙女,包括她最大的女儿育有一女,第二个女儿育有一子一女以及陈女士的儿子育有一子,总共是4名孙子孙女。 这一矛盾是涉及陈女士家庭情况的重要因素,并非不重要的。 饮茶抑吃饭 与之相似的是,有关陈女士的受教育程度以及他俩最近一次在餐厅吃饭的时间,两人提供的答案出现差异也是同样重要的。陈女士指出,她在校接受教育的时间是7年,但她的丈夫说,她在校接受教育的时间是9年。两人在回答有关餐厅的问题时,陈女士说,她丈夫的外甥请他俩去家中吃饭,而陈女士的丈夫则说,他的侄女在2015年带他们去一间中餐厅饮茶。 对于陈女士争辩说,移民官没有就她提供的证据予以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她的丈夫将她列为人寿保险的受益人以及房东提供的信件来证明其婚姻的真实性。 法官并不买帐,他指出,陈女士的丈夫将她列为人寿保险的受益人可能有多个理由,至于房东提供的信件只是说明,陈女士的丈夫向其告知,陈女士已在2015年9月搬入与他同住。 法官由此而得出结论说,移民官提供的拒签理由可能不是完美的,但从整体来看,移民官的决定是合理的。因此,陈女士寻求司法覆核的申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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