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省Laval法院判决一男子因殴打囚禁同居女友向女方赔偿30万元,为遭受家暴的女士树立了要求赔偿的范例。 居住在Laval地区的一男子,因为酗酒和嗑药,对同居7年之久的女友进行控制、强行拘禁和殴打。2012年9月份,该男子对女友强行拘禁了三天,期间,对女方进行殴打,致使女方手指骨折,不给她吃饭。趁男子外出抽烟之机,女子逃脱。 随后,警方逮捕了这名男子,并以强行拘禁、打人等罪名判处8个月的监禁。 在判决后,女方向男方提出了100万元的索赔诉讼。 女方表示,那3天的囚禁改变了她的一生,她至今还生活在恐惧之中。 法院判决女子需要向女方赔偿11.3万元的工资、牙医保险、养老金损失及利息,和男子使用女方信用卡的账单;赔偿女方12.5万元,罚款7.5万元,还有囚禁期间每天2.5万元的赔偿,以及律师和诉讼费用。 女方律师表示,这个判决非常有意义,使得那些受到家暴侵犯的女性除了追究男方的法律责任以外,还可以向男子进行民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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