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付逃税漏税这一老大难问题,加拿大国税局动用其过去没有使用过的“武器”,这就是对问题严重的逃税者采用没收财产的措施。 虽然法律授权加拿大政府机构对用犯罪手段得来的财产采取没收的措施,但到目前为止加拿大国税局只对国际恐怖组织的筹款活动或犯罪组织的洗钱活动所得的财产采取过没收行动。 加拿大国税局发言人Stéphane Bonin不但证实国税局已经对一些逃税者采取了没收财产的行动,而且表示国税局会继续利用刑法赋予的权力对逃税者的非法所得给以没收,以加大打击逃税漏税行为的力度。 加拿大渥太华大学管理学院教授Marc Tassé认为,国税局采取没收逃税者财产的行动具有很强的震慑逃税者和打击逃税行为的作用;国税局不但有权没收逃税者在加拿大的财产,而且有权没收逃税者的海外资产;特别是还堵塞了逃税者利用宣布自己公司破产的办法逃避税收责任的漏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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