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两个多星期,就是2021年了。 加拿大人又有机会为自己的TFSA账户供款。明年的额度还是$6,000元。这是连续第三年TFSA账户供款额度维持在这一数字,原因是通胀指数仅1%,不足以将额度再提高$500元。 TFSA的一个好处是可以任何原因随时提取资金,然后从下一年开始将资金重新放入TFSA账户。从TFSA提取的原始供款的任何收入或收益,也可以重新放回去。但是,对于TFSA中的损失,则不行。 换句话说,如果在TFSA放入6,000元,投资后亏损了,金额跌至4,500元,则无法用额外的供款去弥补1,500元的损失。如果不了解这项规则,会导致超额供款而被罚。 超额供款要被罚(Overcontribution Tax) 关于TFSA超额供款的后果,根据《所得税法》,如果对TFSA账户的供款超额,则超出限额的部分将按照每月1%的税率征收罚款。 不过,加拿大税务局有权以“合理的错误”为由,取消这笔罚款。要求取消罚款的纳税人,必须提供详细的书面申请,提交申请并不能保证CRA会取消罚款。如果CRA拒绝取消罚款,还可以上诉到联邦法院要求法官审核。 以下就是最近在联邦法庭判的一个案例。 一名多伦多男子称,他的TFSA账户由银行理财顾问管理。2016年,他在TFSA账户里持有股票的一家上市公司破产和被交易所除牌,导致他的TFSA账户资金损失了$19,225元。男子称,2016年底,银行建议他可以“补足”或“偿还”所损失的资金,在不缴税的情况下将$20,000元存入TFSA。 这名男子在2016年报税年的TFSA供款额只有$11,500元,2016年8月12日,他在TFSA放入$12,000元,2016年11月10日,他又放入$25,000元以弥补损失的钱,结果导致超额供款$25,500元。 2017年6月,CRA向他发信(Education Letter),通知他的TFSA账户超额供款$25,500元,应立即将超额的部分取出。但是这名男子并没有提取$25,500元。男子还声称他没有收到CRA的信。 2018年7月,男子收到CRA的报税评估信(Notice of Assessment),这时才从TFSA取出超额的供款。 接着,他写信给CRA要求取消TFSA超额供款的罚款,理由是这笔额外供款是银行让他放的。 2019年2月,CRA拒绝了他的申请。3月,男子要求二级审核,再次被拒。于是他提交到联邦法庭,要求复审CRA的决定。 法庭上,男子认为,CRA并没有告诉他,银行让他补足亏损的建议是不是正确。但是法官裁定,纳税人必须自行获得税务建议。在这个案例,CRA没有义务向纳税人提供法律或财务建议。法官还认为,即使CRA没有发信,男子仍然有责任立即取出超额的供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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