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一名房东被指控在女租客半裸的时候进行偷拍,遭到受害人和其他几名租客的起诉。这名房东现已承认偷窥罪。 图源:ARLEN REDEKOP /PNG 据报道,今年6月,Patrick John David Bracken在温哥华的BC省法院认罪。8月10日,法官Mark Jette判处他有条件释放,缓刑24个月。 根据这起民事诉讼,Bracken是Oxford Street 2200街区一处房产的房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多次对人进行秘密录影或拍摄。 在录影中,四名原告或全裸或半裸,或处于亲密的环境中。 向BC省最高法院提交的民事申诉通知书中说,录制这些的目的是为了保存下来,并让Bracken欣赏和满足自己的性需求。 申诉书说:“这些事件深深地影响了每一位原告。他们深感不安,有持续的信任问题,并且担心录音是否扩散,如果扩散给了谁。” 诉讼称,有关刑事指控涉及2021年6月29日晚Bracken的一名女租户的一起事件,当时该租客和另一名交往女性在床上,赤裸上身并接吻。 租客的狗开始在套房窗户附近吠叫。诉状称,当狗不能安静下来时,另一名女子就去查看,并观察到一个长方形物件,似乎是一部手机。 Bracken被看到从主楼的窗户探出身子,手里拿着一根“自拍杆”,该自拍杆与手机相连,指向套房的窗户。 在遭到质问后,Bracken给租客发了一连串短信,承认他在试图拍她们,并为自己的行为道歉,承认行为不合适。民事诉讼称,他表示将承担责任和任何后果。 诉讼称,Bracken被发现后删除或试图删除这些录影。 两名受害者第二天早上打电话报警,警方开始调查。据诉讼称,警方找到了约91份录影,其中包括女性各种裸露状态的照片。 警方查获的录影显示,Bracken的另外两名女租客也在录影中。 法官判处的缓刑的条件之一是,Bracken不能和这四名女子有任何接触,也不能去她们住的地方或她们碰巧在的地方。 他还不得散布、发布或张贴提及或描绘这四名女子的信息。这四名女性都被列为民事诉讼的原告。 Bracken不得与任何女性有房东与房客的关系,除非缓刑官确认她的身份,并且已向她告知Bracken的定罪。他还被要求做5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该诉讼要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Bracken拥有、观看或散发他所拥有的任何录影,并对侵犯隐私的行为做出一般赔偿。 Bracken的母亲和Bracken拥有或共同拥有多处住宅物业,她也被列为被告,被指在Bracken不适合的情况下允许他担任物业经理。 报道称,法庭没有收到该诉讼的应诉书,诉讼中的指控没有在法庭上得到证实。记者无法联系到Brac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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