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BC省男子向物业投诉楼上邻居来访的孙子奔跑、玩耍和跳跃制造噪音扰民,违反了大楼的噪音管理章程,要求对其处以罚款。在物业拒绝执行他的要求后,他将此事闹上民事法庭,向物业和涉事邻居索赔近5,000元。 12月1日,BC省民事纠纷审裁法庭(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的裁决驳回了马丁(Martin J. Donatelli)的索赔要求。 法庭文件显示,马丁住在一栋拥有55名住户的四层楼共管物业的315单元,他声称楼上415单元的邻居“放任来访的年幼孙子奔跑、玩耍和跳跃,多次违反物业的噪音管理章程。” 马丁要求物业管理处对其邻居孙子的未来探访进行限制并处以罚款,另就“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和痛苦”向他支付赔偿金,他还要对没有作为的物业处以“惩罚性罚款”,以及在他提交投诉后仍然发生噪音事件的额外损害赔偿,索赔总额为4,750元。 法庭的裁决引述了处于争议中心的噪音管理章程:在物业单元、走廊或楼梯间不允许进行跑步、玩耍、跳跃和其他可能打扰其他居民的活动。 马丁表示,该章程明确地“严格禁止(strictly prohibited)”所列活动。他指出,孩子们来访的前提是不跑、不玩、不跳。 对此,物业方面辩称,该章程旨在广义解读并禁止构成滋扰的活动,这些活动被定义为“对财产的使用和享受造成实质性、重要且不合理的干扰。 ” 法庭裁决中写道,“物业争辩说,从字面意思看,章程的措辞禁止在物业单元中进行任何形式的‘玩耍(Playing)’,这将意味着居民不能玩纸牌游戏、电子游戏、棋盘游戏,或在家中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游戏,这是不合逻辑、荒谬的解读。” 法庭裁定,物业管理处在接到马丁的投诉后,合理地履行了其指责和调查的义务,包括给楼上邻居发出警告信和提议聘人测量噪音水平。但马丁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单位的“使用和享受受到客观上不合理的干扰”,因此没有理由处以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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