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籍男子以在中国修炼法轮功遭受中国政府迫害为由获加拿大难民保护,其后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他在拿到枫叶卡后就更新了自己中国护照,携带妻子返回中国探亲,再次返回加拿大后被撤销其难民保护身份,因为加拿大移民和难民委员会(IRB)认为他返回中国并没有受到任何迫害。他对此提出申诉但被驳回。 法庭文件显示,中国籍男子L于2015年1月20日获IRB下属的难民保护处(RPD)承认为《公约难民》。 L在向RPD申请难民时说,他在中国与其祖母一起参与修炼法轮功,而这在中国是被禁止的。他的祖母被逮捕,并被判三年半的监禁。 RPD发现申请人有合理的害怕遭受中国政府迫害的恐惧。 2017年1月28日,申请人L在加拿大获得了永久居民身份。 2017年4月27日,L续签了他的中国护照。 2019年7月23日到2019年9月5日,L携带妻子回中国并在中国度过了六周时间。 2019年9月5日,L从中国返回加拿大,在皮尔逊国际机场入境加拿大时,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官员询问了L去中国的原因。官员认为L在“危险的”中国待了一个半月,丝毫没有受到中国政府的迫害,这不符合他的“难民”身分,于是开始对他仔细盘查。在接受盘问时称,L当时回答说他没有任何害怕回国的理由,因为中国政府已于2018年起停止寻找他,他在中国也不再感到恐惧。L并未对官员指出的交流性质或他提供的答案提出异议。 2021年1月5日,RPD提出终止L难民保护的申请。该申请涉及L是否自愿重新享受其国籍国的保护。 2021年12月22日,RPD拒绝了申请人L的难民保护申请。他随即向法院申请司法复核。 法院法官首先认可了RPD的说法,那就是难民保护只是一项临时措施,其目的是为难民提供替代性的保护,直到他们能够重新获得其祖国的保护,或获得替代形式的持久性保护。 尽管L在法庭上辩称,他相信自己会受到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的保护,加上他真的很想见到他的祖父母,这才有了回中国的举动,但法官Strickland同意,当一个难民使用其原籍国护照前往其祖国时,该难民对祖国的“恐惧”就会令人生疑,因为如果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人们不会放弃安全避难所而返回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地方。 这意味着,当这个难民向其祖国申请护照并获批时,就可以推定,此人是打算重新获取祖国的外交保护。 因此RPD撤销LD 难民保护合情合理,故驳回L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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