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老色痞”教授被曝光。 3月30日,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原院长黄某某被曝与研究生学生存在不正当关系。 据报道,老色痞院长都已经退休了……而举报的王女士是一位研究生。年纪应该不过20多岁。 当事人王女士称: 在黄某某诱骗下发生多次关系,甚至被灌醉后失身。对方以各种理由让自己给他当小三,让做他的干女儿。 因担心学业受影响,她长期隐忍未举报。直至答辩完成,王女士才鼓起勇气举报。 按照王女士的说法,多次诱骗下发生多次关系,甚至被灌醉后失身——这已是非常严重的指控了。 如果属属实,或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面对如此严重的指控,官方的回应与处理结果让人不可思议: 违反师德师风,做出党纪政纪处分…… 问题来了: 这样的处罚,因为王女士举报是属实的? 属实的话,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合适吗? 如果不属实或者事实远没有这么严重,那学校掌握的实情是什么? 假设是反目成仇,或女生未实现某种目的进而诬告老师——这两者在本质上,相差深远。 这需要一个更权威的调查认定。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与以往“校园艳闻”不同,这次被指控的不是教授隐瞒婚姻,也不是老师哄骗女学生…… 根据该校党委书记的说法: 对他进行严重警告,降低他的退休待遇,从三级教授降为四级教授。 面对媒体的追问,这位刘书记轻描淡写地说: 就是一个师德师风行为嘛,都已经处理完了,内部程序都走完了……该内部通报都通报了,怎么要向社会去公布呢? 听完这位书记的话,让人感觉,这TM压根就不是个什么事儿…… 言下之意,都降级了,你们(包括当事女生)还闹腾什么?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女生在举报中说该院长亲口向她承认,这不是他的第一次了,之前也有学生默认了和他发生性关系。 真是无耻的老禽兽。 再反观学校的回应:院领导对于老师严重失德行为竟持这种态度。 老师队伍不出流氓才奇怪。 实际上不管是不是诱骗,和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都是有违师德的,简单的降低退休待遇既起不到惩戒的作用,也无法警示他人。 难道我们的高校,对于老师无德的容忍底线已经这么低了吗? 不管是不是强奸,这种处理结果无异于鼓励其他院长、教授诱骗学生当小三。 一位知名媒体人如是说: 由于老师在自己学生面前拥有学业上的“生杀大权”,也意味着有了利用“公权力”向学生“索色”的优势。 如此纵容不加以严惩,只怕色痞教授会越来越多。 最后希望重庆师范大学应尽快公布关键信息,不要试图去庇护: 到底为何处分这位前院长,他究竟违反了什么,另外有无诱骗,灌酒等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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