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西沙加市政府最近通过新附例﹐限制居民在物业范围内使用晾衫绳。根据该新附例﹐居民只能在后园内使用晾衫绳﹐而且高度不能超过3米﹔长度不能超过后园范围﹔每间屋只能架设一条晾衫绳﹔否则﹐即属违法。有关附例已经生效﹐违例者将须出庭﹐并由法官判罚。 根据原诉人Paul Del Grande及Steve DeVoe提供的十多张照片显示﹐被投诉的住户在后园内分两排挂起7至8条晾衫绳﹐其中一排由上而下的晾衫绳有5条﹐每条绳上挂?形状﹑颜色不同的衬衣﹐以至内裤﹐并凑出一幅名副其实的“万国旗”。 密市政府于日前通过新附例﹐规定市民只能在后园晾衫﹔每间房屋只能使用一条晾衫绳﹐除非该房屋设有一个已经领牌的地库公寓(basement apartment)﹐则可使用第2条晾衣绳。晾衣绳的高度不能超过3米﹐长度则可由户主自行决定﹐但不能超过后园范围。 对于密市今次订定附例﹐规管市民在户外晾衫﹐Del Grande表示欢迎﹐并强调﹕“我们喜欢在密市的林荫下﹐而不是底裤群下。” 目前﹐多伦多市﹑烈治文山市﹑万锦市均没有限制晾衫绳的附例﹔然而﹐建筑商﹑发展商在买卖合约中﹐却可能加入条款﹐限制住户使用晾衫绳。但自从省府通过绿色能源法﹐容许市民在户外晾晒衣服后﹐绿色能源法在一般情况下可凌驾在建筑商的限制之上。除非有关限制涉及安全问题﹐则作别论。 例如居民在公寓大厦露台晾晒衣服﹐亦受到大厦管理条例限制﹐由于这涉及公众安全﹐故绿色能源法不能干预(地面单位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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