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布碌仑王先生问:我此前曾在布碌仑Church Ave夹40街路口租了一个店面经营洗衣店。2013年2月6日,纽约下大雪,当日连学校都停了课。我店面照常经营,因为知道商家有铲雪义务,我当日也很尽责,不停地将店门前的积雪冰面铲扫干净。谁料我刚铲完时,有一位带着小女孩的妇女从我店门前经过时,不慎跌倒受伤。当时该女倒地后自行报警,救护车和警车赶来后将其送医院就医,而赶来的警员经过调查,事故报告上也写明事故发生时地面没有雪和冰。但过后,该伤者委托律师,将我、洗衣店及店面所在大楼的房东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 挨告之后,我立即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派了律师应诉。但在此期间,我的洗衣店租约到期,房东不愿意再续约,我也就将生意关门了。但日前我却又收到了法庭的传票,告知该案需要我在下个月20日上庭。请问,我目前已经把洗衣店关掉,也不再做生意了,准备退休安享晚年,可否就不理该传票,不去上庭。 黎保利律师楼案件经理宋大维答:你必须出庭。尽管你的洗衣店已经结业关门,但别忘了被告中除了你的生意外,还有你的个人名字。如果你逃庭,同为被告的房东便有可能把责任都推给你,而原告的说辞也将成为法庭所采纳的一面之词。同时,保险公司已委派律师应诉,如果你作为当事人不配合,那保险公司便有可能放弃应诉,不再管该案,最终法庭做出的判决将可能对你非常不利。而哪怕你不再做生意,法庭的赔偿判决在你名下,你今后买卖房屋或有其他收益等,都可能会受影响。其实若如你所说,警方的事故报告其实对你很有利,你不见得会输掉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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