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从公众视野“淡化”的房地产税有了新动向。最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周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进入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已正式列入中国立法规划。 据新华社5日消息,按照最新公布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房地产税法》位列立法规划中的第51项,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共同牵头起草。 此前,就曾有媒体报道房地产税立法初稿已成型,目前已经交由内部讨论。如今,房地产税正式进入立法规划正表明,该立法已经处于稳步推进进程之中。 据信,随着《房地产税》在未来的正式出台,房地产市场将会更好地服务于购房刚需,房产投机会受到一定地抑制 再度成为社会热点 在房地产税征收一度沉寂于公众视野之际,却由于财政部长楼继伟6月底的一番表态,又重新成为社会热点。据新华网消息,财政部部长楼继伟6月28日,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2014年中央决算报告时表示,今年将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据悉,房地产建设环节涉及耕地占用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建筑安装营业税及附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交易环节,卖方销售需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目前,个人买卖房屋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目前,房地产税的征收思路已经基本明确,在这一基础上,相关部门也已形成了初步意见稿,但征收的具体执行方案还需调整。”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房地产税改革这项工作近两年一直在推进,但事关社会居民的全体利益,初期仍需按照空转、试点、逐步铺开的方式推进。 房地产税到底会怎么收? 据《东方早报》4日消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前所长贾康在“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第15届年会”上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央提出到2016年要完成相关的基本工作,但从目前的进度来看,还没有把房地产税立法的第一版内容交给社会去调研讨论。因此最乐观估计,房地产税立法最早在2017年提交到全国两会讨论。 按照贾康此前在公开场合的表态,房地产税将在2016年完成立法,并于2017年正式推出。 贾康称,此前财政部提出的说法是要对房地产税“加快立法”,但最近在有关部门的报告中,这一说法变成“配合立法”。贾康分析,这可能是考虑到经济下行以及楼市下行的因素,有意弱化房地产税出台带来的压力,给房地产市场回稳留下更多时间。 目前中国与房地产相关的税种有很多,包括营业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认为,房地产税种繁多,交叉征税和税率不合理问题突出。在保有环节开征房地产税不是简单地增加税种和税负,还要做减法,以改变开发、交易和保有环节税种重叠、税负不合理的问题。 举例来说,在交易环节,购房不足2年的卖方要按交易全额缴纳5.5%的营业税,还要按成交价格减去房屋原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房地产税的开征最终将会对整个房地产税收体系作调整,最终的目的是降低居民税负。”王雍君说。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房产税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持有多套房,但却非打压房价的工具。 贾康认为,一旦房地产税立法获得通过,其作为一个地方税种在不同城市的表现会不一样。房地产税的税率会有一定的浮动空间,预留给地方政府去调整。不同的城市也可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具体推行的时间。 贾康表示,房地产税完成立法之后,与之前的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有根本不同,房地产税的推出,会伴随着营改增等房地产全链条的税收调整而进行,其基本思路是降低从土地到交易环节的中间直接税,增加持有税。房地产税还有助于促进地方税收的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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