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一家三口被指隐瞒收入,入住温哥华市一个廉租单位,并且拒绝逼迁。但最高法院判定,非牟利房屋协会有权收回相关单位。 该案涉及红门房屋协会(Red Door Housing Society,翻译),在低陆平原共管理12个房屋项目,总共564个单位。 该协会的宗旨是为低收入人士提供廉租居所,可是作出年度核数时,却发现其中一名租客同住的21岁女儿把超过3万元存入银行户口。 该协会要求租客胡女士(Lisa Hu音译)为这个位于福溪(False Creek)以北的3房单位缴交1990元的市价月租。可是胡女士坚持缴交每月650元的租金,并且不惜对簿公堂;从住宅租务科(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一直打官司至卑诗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主审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近日作出判决,指出红门房屋协会有权对这名租客采取行动。 红门的行政总裁斯内尔(Susan Snell)说,为了打这一场官司,该会总共花费了3万元,为该会带来沉重负担。但会内各人仍然认为这笔钱值得花;相信不能对滥用制度的人有所姑息。斯内尔指出,外边有很多人希望入住这种廉租房屋,却因为单位被人霸占,不得安居。 根据判词,胡女士声称,她每月只收到1,000元社保金,作为她与7岁儿子的生活补贴。而同住的21岁女儿Wendy则没有收入。 但翻查Wendy Hu的银行户口,发现她在5个月之内,一共存入3.3万元;却没有申报。 胡妈妈声称,女儿的存款有2万元来自Wendy的男友Michael Li,用来偿还信用卡欠款。但该协会与其他非牟利机构均采取同一准则,除非是银行贷款或是学生贷款,来自朋友与亲戚的借款也被当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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