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采芬克今年9月9日在卑诗省史高米殊寓所留影。(加新社) (温哥华18日加新社电)加拿大一群失落的公民活在鲜为人知的法律夹缝,他们身为第二代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侨民,未能在28岁前办理入籍登记手续,自动丧失加拿大国籍。这些失落的加拿大人有多少?可能数以百计,其中一人是36岁女子芬克(Byrdie Funk)。 芬克在两个月大的时候随同加拿大籍父母,从墨西哥移居缅尼托巴省南部农村。她在后院池塘溜冰、在风雪中到学校,在上课前与同学一起唱国歌。 芬克使用加拿大护照,到南非旅行,后来在温尼辟红河岸边结婚。她在加拿大过著安稳的生活,公民及移民部却在今年稍早时寄信给她,说她不再是加拿大公民。 芬克的生活打乱了,她在卑诗省史高米殊(Squamish)寓所说:「我透不过气来,料想不到这样的事情。」 她活在法律夹缝,像她那样的人究竟有多少?不得而知。他们的国籍问题始于一项鲜为人知的法例,它自动剥夺加拿大国籍。 该项政策适用于第二代海外出生的加拿大侨民,凡是在1977年2月15日到1981年4月16日期间出生的海外加拿大人,如果他们的父母都是海外出生,他们就要在28岁前办理正式登记手续,保留加拿大国籍。 保守党政府2009年废除法例,但不能追溯,亦即年满28岁的人不包括在内。 芬克说,今年春天,她续办护照,才知道这项法规。 多伦多大学法律教授麦克林(Audrey Macklin)说,法例在上世纪70年代期间草拟,当时的立法者担心海外加拿大侨民无限世袭国籍,而那些侨民与加拿大少有联系。 麦克林指出,法例不一定不公平,起码在理论上,它规定第二代侨民证实自己与加拿大的关系。 她又说,问题在于政府未能辨别那些人,及早通知他们,如果他们不采取特别行动,在28岁前办理登记手续,加拿大国籍可能「人间蒸发」。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发言人温姆(Lindsay Wemp)在电邮中说,移民部长有酌情权,可以处理特别案件,授予加拿大国籍。 芬克说,她在7月联系移民部长麦家廉(John McCallum)办公室,迄今未有回音。 维多利亚大学法律教授加洛韦(Donald Galloway)估计,这类失落加拿大人数以百计。移民部人员说,确实数字不详,人数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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