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6岁华裔老太过马路时被车撞倒受伤。老太向女婿投保的汽车保险公司索偿,但保险公司认为老太不是受保人,应由撞老太的汽车保险公司赔偿。两家保险公司为此扯皮,经过一系列法律程序,仲裁员和法院都认为,老太在财政上依赖女儿一家,应被视为女婿投保的汽车保险公司的受保人,由该公司赔偿老太的医药费。 法庭文件显示,这位姓颜的老太76岁,是个寡妇,跟女儿、女婿和两个外孙女同住在多伦多一间公寓内。 2013年4月25日,老太在横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倒,右脚踝和肩膀受伤。之后老太向女婿投保的汽车保险公司Allstate索偿,但Allstate认为,老太在案发时照顾孙儿,不需依赖女儿或女婿照顾,Allstate也不肯定老太是否财政独立。Allstate表示,若老太在看护或财政上独立,撞老太的汽车保险公司Intact需优先负起老太的事故索赔责任,但Intact保险公司对此不认可。 为此两家保险公司在2014年进入仲裁程序,仲裁员在2015年底裁定老太因财政上要依靠女儿和女婿,因此属Allstate受保人,Allstate不服上诉至安省高等法院。 法庭文件显示,因老太的女儿和女婿都要全职工作,老太会为两名年幼外孙女准备早餐并接送上下学,放学后又会继续照料两人,但没有领取薪水。老太在加国的收入,只有女儿每月给的100至200元零用钱和联邦政府、省府的退税。虽然老太在中国有每月约3000元人民币(约折合490加元)的退休金,法官指在评估财政状况时,不应考虑无法动用的海外收入。据老太自己说她每两年都会回中国数月,这些养老金就当作在中国的生活费。老太以中国户口收取中国政府发放的养老金,在加拿大无法动用。 颜老太2004年抵达加拿大,她曾经在女婿帮助下报税。法庭文件显示她最近几年每年收入包括福利金和照看孩子收入约1.1万到1.5万不等,但实际上老太从来未支付过家用或租金。老太的置装费、医药费和回国机票费用都是由女儿负担的。 颜老太4年报税记录 仲裁员指老太和女儿的相互依靠关系,不应解读成老太是财政独立。法官认为﹐此案只是老太的女儿欢迎母亲同住,女儿没有收取任何费用,而老太很乐意为女儿照顾外孙女,也没有收取任何回报。 保险经纪称,如果从保险受益人的角度,父母不应该算是家庭成员,而应该是另外一个独立家庭的成员,但也有例外,比如父母完全依靠子女生活,那他们就不能算作独立的,这个时候就应该算是子女的家庭成员,针对此案,仲裁员和法官考虑的都是这一点,至于保险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当然是少赔总比多赔好。 最后法官同意老太主要依赖女儿一家的财政支持,因此驳回Allstate的上诉,并要求Allstate支付7500元法庭费用。
|
Copyright © 1999 - 2024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4-12-21 11:53 , Processed in 0.155130 second(s), 23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