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居住多伦多康山的犹太裔女子,早年申请以色列籍父母来加团聚,但当局批出永久居民签证后不久,作为“主要申请人”的父亲却因病离世,以致移民部不容许作为“附属申请人”的70岁母亲来加,要求重新入纸作团聚申请。 在多伦多病童医院担任研究员的希夫林(Yulia Shifrin)表示,她的父母在2015年12月获发出永久居民签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1日,惟他的父亲被确诊末期肺癌,无法成行。他们向移民部打听能否将母亲改为“主要申请人”,让她可以在签证失效前先来加,移民部回复表示不行,并叫他们在父亲死亡后再联络他们。 最终希夫林的父亲在去年8月29日逝世,距离签证获批不足一个月,签证随即失效,移民部向希夫林表示,她必须重新申请母亲来加。希夫林对移民部为何不干脆重开她的档案审批大惑不解:“文件完全相同,她的出生证书是一样的,她已退休,故工作环境也不会有变。”经传媒报道后,移民部今个月联络希夫林,同意基于人道和恩恤理由加快审批过程,惟希夫林仍需要依程序重新提交申请,但不用另付申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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