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来自中国北方一个小城的技术移民。在我老公头部受伤不能继续电脑专业的工作后,在朋友的建议下开始经营便利店。由于资金有限,我们选择从小店开始积累,租下的第一个便利店是从韩国人手里接来的。一切顺利,开始和结束的时候都没有任何麻烦。得到了对方无论是资金还是货源上的许多支持,使我们有了一定的信心和资金积累。
然而没想到噩梦就从租下第二个,位于Cowansville小镇中心的店开始了;持续了五年来回拉扯纠缠,弄得我们几近崩溃,还是不能逃脱倾家荡产的命运。
在我们第一个店租约快到期的时候,我们就承租下了距离蒙城车程1小时左右的小镇(Granby旁边的Cowansville镇)。当时的店主,W先生告诉我们他们的店有93万的营业额,年利润不低于16万。由于我们有了第一个租店经历,当时我们住在蒙城,觉得大家都是来自中国的技术移民,同命相连沦落到要开便利店为生的境地,就没有怀疑,没有去查实,而选择了相信。
两家简单的定下了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租店合同,我们就举家搬到了Cowansville。一家人挤在一处小房子里,连床都舍不得买,一家人住在了地板上。然而我们接手之后,却发现很多问题:
1。留给了我们一墙面过期的产品,甚至是3年前就过期的产品(W先生介绍店的时候告诉我们那墙面是供货公司布置的,定期由公司派人来调货)同时还有打着他们另一个位于Rougemont店的数码条的包装损坏的产品。
2。他们在店里有特殊的上雪茄烟的渠道,所以卖价比我们上货的价钱还要便宜。然而他们却并没有真正的提供给我们上货渠道。
3。在我们经营了6个月的实际营业额度,不足40万。说明这个店的实际营业额度是达不到93万的。
面对这些情况,一方面,我们选择了理解;为了卖店,营业额度稍有不实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先例。W先生和L女士夫妻俩在一个孩子不到三岁,L女士还怀有身孕的情况下,经营着两家距离并不进的便利店,过期货照顾不到也是情有可原。作为移民,大家都不容易,也就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只是在营业额上,不断地请教他们,问题出在了哪里。为什么我们的营业额下降的这么厉害。我们自以为有一定经营Depanneur的经验,不应该有营业额下降这么大的差距。可是他们一直说我们的经营没有问题,让我们不要着急,他们知道他们店的情况,他们一再告诉我们不是经营的问题。
这种情况持续了半年,在当年圣诞节期间,我们夫妻俩拿着6个月的营业额单去拜访了他们在Rougemont的家,将店里的具体情况向W先生和L女士通报,表达了:
1。现在的营业额度与租金让我们继续租店很吃力。
2。对现在营业额的状态对他们表示了我们的担忧。我们觉得一旦租约到期时,会给他们的卖店造成太大的损失,那样我们会非常的不安心。
基于这两点,我们希望他们是否要考虑把店收回,或者他们给我们一个合理的价格,我们买下。这样没有了租金的压力,我们还能薄有利润。但是,W先生当时就告诉我们:他们的店有人出65万他们都不买,因为他们要钱没有用,不知道钱要用来干什么,所以不卖。至于收回店,他们要考虑一下。两三个星期后,W先生和L女士来到店里表达了他们的意见:他们已经有一个3岁的孩子另一个肚子里的马上就要生产了,而L女士母亲的探亲VISA已经续签过两次,不能再续签了,很快就必须得离开。所以他们实在没有办法再接管这家店。请求我们理解。同时承诺,接店时存在的一笔货物余款作为利润补偿给我们。而且一再告诉我们,他们知道自己店的情况,他们已经在Cowansville生活5年了。无论营业额如何,他们都不会埋怨我们。告诉我们别多心,他们不会在营业额上有质疑。
做满租期之后,我们一家要离开Cowansville时,5万多刀的货款作为余款来处理我们还没收到账单的费用(例如:电话费,电费)大约有1万多的未结账单。
我们离开时,W先生承诺,当接到所有的账单之后,会给我们做最后的结帐,将余款邮寄给我们。于是我们一家离开了Cowansville。
两个月过去了,我们没有得到他们任何的联系,于是我先生给W先生发QQ问结账情况,账单是否全到了,何时可以给我们做最后的结算。W先生回复:该收的账单全部收到了,随时可以来清账。我先生看他们没有要邮寄的意思,便开了5个小时的车到Cowansville去做最后的结算。结果,W先生拒绝给我们看任何的账单,只告诉我们他不欠我们的钱,是我们欠他的钱,而且他也不想要了。我们之间的账不结了。我先生提出,无论是谁欠谁的,我们欠他们多少都会补给他们,但是我们有权利知道当时留下来的5万多货款去哪里了。W先生拒绝出示账单,他只反复的给我们一个回答:“你欠我的钱我不要了,我们的账不算了。“我先生很生气的回家了。随后,我们用各种方式试图和他们结账,他们都不予理睬。
我当时以为可能是我家先生的脾气急躁,弄得大家都不高兴,才造成的僵局。于是我考虑到两年来自以为两家相处的不错,我一个女人去协商,会更好沟通一些。我便再一次开车5个多小时去Cowansville。
可悲的是,无论我如何求W先生,看在我一个50岁的女人独自开车5个多小时的份儿上,让我看看账单。我只想知道如果5万多刀的货款全部没有了。可是W先生仍然是晃着他的头,只有一句话:“你们留下来的货款还不足够付欠我的钱。你们欠我的钱我不要了,账也不算了。”最后还叫来了警察,不允许我在他店里停留。
我给警察出示了合同,点货单等等。最后警察确信我不是无理取闹,才允许我在他的店外等他们出示账单。我在外面坐了一夜(大家可以想象在魁省9月末的晚上有多么冷)
第二天凌晨两三点钟下起了小雨。
早上到他们该营业的时候,L女士从店的后门进入便利店。让我在外面淋雨挨冻,毫无反应。直至上午11点左右,他们家的顾客见到情况危险,报了警。警察来了后,L女士签署了物业是W先生的证明,不允许我在W先生的物业附近出现,停留。警察没办法,只能请我配合离开。我也别无选择的答应了。在警察离开后,我再也无法控制住情绪,走进了W先生的店,砸了店里的货,每砸一样我都告诉L女士:“这是我的货,全部都是我的。”当然,我的结局是被警察带上了手铐,带走了。在拘留所等待我有生以来经历的第一场官司。而这一天,是我儿子12岁的生日。有谁能体会,此时在拘留所一个母亲的悲凉和无奈。同时也开启了我的官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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