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渥太华女子9年前被警方错误拘捕,并被脱光衣服在囚室关押数小时,她的律师昨天表示警方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该女子获25.4万元赔偿,这是加拿大同类案件最大的一笔赔款额。 法庭纪录显示,当年20岁的卡尔(Roxanne Carr)在渥太华向男友分租一间出租屋,忽然有一天她的男朋友报警警察说他想让她搬走。2008年8月23日,当时卡尔正坐在屋前台阶上与一名朋友聊天,警员Michael Adlard忽然出现在她面前,让她立刻搬走。卡尔很意外,她认为自己付了房租为什么要搬走,在与警察僵持几分钟后,Michael Adlard将卡尔推倒在地并宣布逮捕她。 愤怒的卡尔在被警车押送到警察局途中用脚踢破警车后窗玻璃,最后被几名警察拖进警察局。警察局视频显示卡尔脸部朝下趴在地上被搜身。在与警方反抗过程中她的手腕骨折。警方带卡尔到囚室后发现她把衣服挂起来怀疑她有自杀倾向要她脱光衣服在囚室等了两个多小时。 法官Sylvia Corthorn指警员Michael Adlard的错误行为导致了此后一连串不该发生的事件。 法官说,这宗案件最多是业主与租客发生争执,Michael Adlard没有理据在没有搜捕令的情况下逮捕卡尔。他拘捕卡尔时滥用武力伤害她使她的手腕骨折。最后裁定卡尔可得90,000元普通赔偿、120,000元损失收入、37,000元辅导费。法官还裁定警政委员会与涉嫌脱光卡尔衣服的4名警员因侵犯原告权利需赔偿7,500元。 卡尔律师Lawrence Greenspon说,经过七年的磨难,卡尔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他希望渥太华警方能从这个案件中学习到一些东西。渥太华警察局和渥太华警务委员会主席都拒绝对法庭裁决发表评论。据悉在这起事件发生后渥太华警察局加强了培训,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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