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省法庭开审了一个案子,一名华人高中生在和好朋友们一起回家的途中,被其中一个好友推倒,磕坏了三颗牙,结果两家闹上了法庭。原告家长要索赔$10万。 据法庭文件显示,原告刁周成(音译,Zhou Cheng Diao)与被告赵大伟(音译,David Zhao)是一个高中的好朋友。2014年2月26日,两人与其他两个朋友一起放学走回家,经过一个停车场时,赵大伟从背后推了刁周成。刁周成往前跌倒在地,嘴部受了伤,三颗牙齿需要进行根管治疗。 双方就事情的起因各执一词。原告方称,赵大伟无缘无故推了刁周成,导致他受伤,牙齿受损。而被告方表示,因为刁周成事先取笑他,所以才推了刁周成一下。 2016年5月,刁周成的家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0万。 在本案中,双方都提交了誓章证据(Affidavit Evidence)。原告刁周成如今已经成年,他做了证词宣誓,表示自己对当天所发生事情的描述属实,法庭接受以此作为呈堂证供。 刁周成否认事发前曾取笑被告赵大伟,坚称当时赵大伟的行为是完全无缘由的。 同时,原告方还表示,刁周成的父亲与赵大伟的父亲曾交谈过,当时赵大伟的父亲就这次赵大伟的行为表示歉意。原告方称,赵大伟父亲的道歉就说明对方承认这件事情是赵大伟的责任。 不过法庭认为,根据《道歉法(Apology Act)》,一方的道歉在法律上不能代表承认责任,也不能作为法庭裁决事件责任时的考量。 另外,法官无法确认刁周成在这次事件中究竟受了多大损失。因为原告虽然递交了牙医的记录以及未来治疗的方案,但牙医没有对她的证词进行宣誓。而且法官认为,牙医的记录并不能支持原告方的说法。 据牙医记录,刁周成的三颗牙齿(12号、11号和21号)受损,需要进行根管治疗,但原告未能递交进行手术的收据。21号牙齿因为受感染发炎必须拔除,治疗费约是$6,584。 记录还显示,另外两颗受损的牙齿(12号和11号)每10到15年就要换一次牙套,每次费用是$985,而且未来可能有受感染的风险,可能也要拔除,拔牙的费用是每颗$6,584。但法官指出,这个记录未能表明牙齿受感染的几率,不足以让法庭判断原告将来治疗牙齿的费用。 被告方也提交了宣誓证词。证词中包含了事发当天另外两名同学的证供、原告方治疗牙齿时保险公司报销的复印件,以及刁周成在校的成绩单,以证明刁周成的成绩没有因为此事受到影响等。 法官经过对双方誓词的考量,最终决定拒绝原告方的要求,让双方私下就赔偿金达成协议,否则双方需要就赔偿金额向法庭递交详细的陈述和申请,再由法官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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