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不了解加拿大法律的华人来说,以为商场、超市、医院、政府机关都是理所当然的公共场所,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实际上这些地方在加拿大都属于私人物业。 华人郑女士就犯了这样的错误,因为一点小事被医院保安铐了起来,禁止她未来一年内进入该医院,这还不算完,她还被开了一张65元的罚单。 据明报报道,郑女士陪同八旬老父往士嘉堡与红河医院(Scarborough and Rouge Hospital)全科分院(General Site)洗肾,却因一卷医疗用的胶纸而与一名护士有争拗。她自己认为是想向护士解释,因而尾随护士,不料护士向医院保安称遭其骚扰﹐人身安全受威胁﹐保安遂禁止其进入医院物业范围。 郑女士认为医院是公共场所,保安无权阻止其入内,因此不予理会,照旧进出医院,被医院保安发现后,再次要求她马上离开,郑女士拒绝离开,结果被保安戴上手铐并报警,警察到场非但不保护她,还给她开了一张65元的擅闯私人物业的罚单。 郑女士感到非常冤枉委屈,向媒体投诉,找市议员求助﹐还准备咨询律师要打官司。 多伦多华人警官王先鹏告诉51记者,加拿大关于私人物业的定义与中国有很大区别,因此有许多华人在这件事上吃亏,提醒大家注意。 王先鹏说,他本人刚移民加拿大时也犯过类似错误。那是移民加拿大不久,有一次他和妻子到北面的一个公园宿营,傍晚就开车四处转转。欣赏落日的余辉,他开车来到一个小山坡上,忽然间有个白人男子走过来很客气地告诉他,这里是私人领地,外人不经允许,不得入内。 王先鹏大吃一惊,连忙道歉,赶紧拉着妻子离开,在往外走的时候,才发现石柱上的金属牌,上面写着:PRIVATE PROPERTY, NO TRESPASSING , TRESSPASSER WILL BE PROSECUTED,意思是说:私人领地,不得私闯;私闯领地者会被控诉。自己从小到大,一直小心谨慎的做个良民,没想到在加拿大一不小心就做了违法的事情。 此前51网报道过,一位华人到一个在大型购物商场中的超市买食品,后来由于对食品质量不满意要求退货,店方不同意退货,于是该华人在“顾客就是上帝”理念的支持下,继续与店方讲理,而且冲突很快升级,后来店方叫来了保安,并要求这位华人离开商场。 该华人没有达到退货目的,又被要求离开,实在咽不下这口恶气,自然不从,没想到,保安立即给这位华人戴上手铐,将其拘捕,后来警察来了,保安将这位华人移交给警察,警察后来给了这位华人一张罚单。 王先鹏说,这位华人应该是个良民,可能这辈子是第一次给戴上手铐,当他看到警察与保安亲切交谈,并没有听他讲述自己的冤屈时,就认为警察是歧视华人,偏袒保安。在安大略省一个私闯私人物业法THE TRESPASS TO PROPERTY ACT,该法详细的规定了与私人物业相关的责任和义务。在这个事件中,该华人在店方及保安要求离开的时候没有离开,就违法了该法第2条的第2种情况,这时作为物业占有者的保安有权拘捕违法者,所以给该华人戴手铐也是正常合法的。 该华人可能有一万个委屈,上帝没有做成,讨个说法没成功反被抓,还吃了罚单,估计很多华人看到他的遭遇也会有同感,但这些所有的委屈的根源在于该华人不懂THE TRESPASS TO PROPERTY ACT这个法。大型商场本质上是私人物业,就像一个人的家一样,你可能对一个人不满,到他家去讨说法,但如果人家让你走,你就应该走,再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讨个说法,而不是斗气,强行赖在别人家。中国有句话‘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们要做好汉,而不是莽汉。 法律事务所负责人冯志强先生说,在中国如果人们大声嚷嚷或吵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加拿大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是一种刑事犯罪。法律上规定的assault 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肢体冲突,比如动手打人,还有一种是言语冲突,比如恐吓、骂人,这些都是言语侵犯,同样是犯罪。 比如有人认为自己是消费者,有权在商场内维权,所以当保安责令离开时没有立即离开。在加拿大,商场都是私人物业,如果他不允许你进入,你进入了就算侵犯私人领地。实际上对消费者来说进入商场不是法权,而是商场给你的特权,所以当业主命令你离开时必须马上离开,维权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和程序。 冯志强说,在加拿大被逮捕不是什么大事,不要以为这很丢人或者以为自己犯了什么罪,这和中国情况不一样。至于警察给的一张罚单,这是触犯城市附例而罚款。交了就行了,不会有刑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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