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美国和墨西哥已达成全新的「美墨加协议」(United States-Mexico-Canada Agreement,USMCA),其中有一项隐藏在附属细则中的条款被人们忽略,但该项条款赋予美国有关否决加中自由贸易协议的权利,恐给加中两国的自由贸易谈判製造了更大的障碍。约克大学Osgoode Hall法学院的教授哈特(Gus Van Harten)认為,加拿大的经济依赖于美国,即使没有「美墨加协议」中的第32.10条,无论加拿大是与中国还是其他任何国家签署贸易协议,美国对加拿大都有很大的影响力。 加拿大亚太基金会的研究员斯蒂芬斯(Hugh Stephens)在《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撰文指出,在有关「美墨加协议」的分析文章中,涉及加国政府同意向美国奶农开放国内奶製品市场的约3.5%,并准备向受协议影响的奶农提供补偿,以及药物成本将上涨等等的分析比比皆是,但协议中有一项条款隐藏在附属细则中被人们忽略了,那就是第32.10条。 斯蒂芬斯说,该项条款给予美国否决任何加拿大和中国在未来签署贸易协议的权利,如果美国不喜欢加中贸易协议中的谈判内容,加拿大将被踢出「美墨加协议」。不仅如此,加拿大在开展与中国的贸易谈判之前,必须提前90天通知美国,并且要在结束谈判前向美国公布所有的协议内容。由此,加拿大在「美墨加协议」的神坛上牺牲了自由贸易政策。 他还指出,在「美墨加协议」的上述条款中并未提及「中国」一词,条款中所指的是「非市场国家」。在美国总统特朗普已经发动与中国的贸易战之时,他将不会允许加拿大或墨西哥以任何形式协助中国与美国对抗。 约克大学哈特教授说:「特朗普正发动与中国的贸易战,且非常激进,加拿大的任何举措都必须非常小心。在我看来,这(第32.10条)不是大榔头,只是将现实写在纸上,令其更加清晰而已,因為美国对我们有很大的影响力,我们必须小心和面对现实。」 他还指出,加拿大在与美国的谈判过程中遭受美国总统特朗普的欺凌,加拿大的谈判团体允许上述条款的存在,较放弃其他东西要容易些。他说:「给予特朗普这一条款,使他能用作政治用途,其真正的影响不是这麼大。考虑到美国政府即将更替,新政府可能在处理美加关系方面后退一步,从而给予更多的空间。」他特别指出,认為加拿大将很快与中国达成自由贸易协议也是不切实际的,因為从两国在过往一年半的谈判情况来看,双方在能源等很多领域存在分歧。他说:「当然,如果加拿大能分别与美国和中国达成贸易协议是最理想的,但如果加拿大必须在两者中选择一个,势必就是美国,因為加拿大高达80%的出口是前往美国,加拿大不是在经济上完全独立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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