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去多伦多downtown商场购物的朋友,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场景:当导购热情地向你推销电子产品、衣服或包包的时候,一个小偷竟然在你的眼皮底下偷起了东西... 就在你急忙提醒导购有小偷时,小偷放下了东西就跑了。你以为此时的导购会立马报警抓小偷么?不会,导购可能会选择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继续给你推销... 以上,即将成为多伦多downtown所有购物商场的常态。因为多伦多警方刚刚宣布,以后对这样的窃贼,准备放手不管了: 首次作案的窃贼不指控 根据Toronto Star的报道,多伦多警方目前正在开展一项名为“Shop Theft”的试点项目:“允许商场或超市雇佣的安保人员,通过电话向警方汇报情况后,当场释放被抓到的窃贼。 而不需要再等到警方前来对犯罪分子进行盘问,指控更别提了。” 嗯,意思差不多是,警方把处理商场窃贼的权利给了安保人员:“你们没损失就好,我们不管了。” 这个试点项目首先会在多伦多警局第51和第52分局开展。对分局辖区没有概念的朋友只要看下面这张图就可以了: 分局辖区基本上覆盖了整个多伦多downtown区域。 北到Bloor St. W, 南到湖边;西到中区唐人街所在的Spadina Ave,东到Don River。 伊顿中心,圣劳伦斯市场,PATH、Hazetton Lane…… 汇聚着世界顶级名牌比如Louis Vuitton、Gucci、Prada、Gianni Versace、Thierry Hermes、Cartier、Tiffany、Jean Paul Gaultier、Chanel、Montblanc等等的Bloor St. W。 还有位于Queen街和央街上的无数家小商铺和精品店。 这个项目从11月1日就开始了,分别会在90天和6个月后进行评审,所以最晚该项目会进行到明年5月份。如果这类犯罪没有因此而飙升,甚至改善的话,未来整个多伦多市都会强力推广这一项目。 当然,“Shop Theft”项目也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待遇的: 首先窃贼要年满18岁; 携带身份证件; 所偷赃物的价值不得超过1,000加元(比如一台128GB的iPhone XR); 不得有暴力倾向。 最重要的一点:必须是首次犯罪(first time shoplift)。 “首次犯罪”是什么意思?如果第一次偷东西没有被抓到,算不算首次犯罪?小编认为“首次犯罪”应该指的是“有警方记录的首次犯罪”。 但是并不是每次犯罪都会被抓到的吧? 那么,警方这是什么意思?这是在鼓励大家去商店行窃么?鼓励大家行使自己的“首次”犯罪权利? 当然不是这个意思!“Shop Theft”试点项目可是多伦多警方“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很简单:提高警员工作效率,让他们有时间去应对更重要的案件。 因为根据此前的统计,商店安保和被抓到的小偷。等警察赶到商店需要太长的时间,而且警方认为大多数的商店盗窃案其实也不是很重要。 “所以干脆我们谁都别管这些破事了比较好,just...” 不过警方也表示,如果店方或窃贼有一方有“强烈要求”的话,还是会派人过去看看的。负责该项目的警官Paul Rinkoff表示:“电话调查和让警察现场调查没有什么不同。” 另外那些被放走的人虽然不会被立即起诉,但是警方称:会保留根据犯罪情况对他们起诉的权力,也许以后会向犯罪分子寄传票。 虽然不一定会追究窃贼的责任,但是多伦多警方也给出了建议,店家可以自己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窃贼赔偿…… 2018年截止10月30日,多伦多警方接到的商店盗窃案报案数量已经达到16,667件,为2014年以来5年最高水平。而且最近5年来的盗窃案数量看起来也是有增无减↓↓↓ 这似乎就是说,警方觉得这种类型的案子越来越多,又没啥损失或伤亡,就不打算管了。 但是这样的公开试点,会不会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助长犯罪呢?去商场偷东西的贼们又会不会顺手在顾客身上摸一把? 这些问题,可能只有打算去商场奉献自己的“第一次”的窃贼们才知道了。 对此,小编也只能建议大家以后去downtown逛街的时候一定要看好包包,小心自己的金银细软;另外大家也千万再别穿着大鹅之类的外套出门了,尽量打扮的看着“穷”点,祈祷自己不被犯罪分子盯上吧。 因为说不定哪天,警察看到大街上抢劫的多了,也选择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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