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买房买生意上i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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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令人气愤。2008年4月23日,在等公共汽车时,一个约5岁的白人小孩子对我竖起了中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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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4-24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得很对,应该在有理的时候狠狠地克他们,让他们以后对中国人也不敢再放肆。
Post by a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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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的大人,大多宽厚友善,彬彬有礼,但还是有人把歧视藏在骨子里。常去PRESTO退换香烟,“星期日”小姐对我青睐有加,检查一下就退钱了--享受加国国民待遇了。改天去,去非要按规定出示发票,找到经理,贼眉鼠眼欠扁的样,就是沟通不了,我问他:对每个人都是这么严格执行规定吗?回答是。你能确认吗?回答是,但语气软些。我说:我可是看见有些魁瓜把货一撩下,你就退钱了。他说,有时候,有些情况,,,是“不同”的。我抓住了他的“不同”,我告诉他那不是“不同”,是“歧视”。他无话可说,我警告他:千万别再让我看见有人不出示发票就退货,否则,我随身带有相机,会取证后告你歧视的,听懂了吗?等他说理解了,笑了,我说声谢谢就88了。
歧视问题,还得看淡些,有些事情,就是自己犯贱造成的。我一点儿都不怀疑有同胞把其它渠道进的低价货拿到PRESTO退。我也是因为坐端行正,才敢发彪的。
另外,华人的整体形象,丑陋之处也是越来越暴露了,这次大游行、大串联,稍有不慎,就会做出不合“规矩”的事情来,只会招来更多小魁瓜的中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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