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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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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爱家的父亲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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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4-13 05: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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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7-12-11 01:08 | 只看该作者
好马不吃回头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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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7-12-8 23: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好涵养,有责任,是个好男人。
离吧,赶紧离,遇上这种女人,唉,居然堂而潢之的有着外遇,早几年应该一杀了之。
虽然现在时代不同了,不方便随便杀,那就赶紧离婚脱手算了。
女人,只要越轨一次,就永远没得改,既然她可以这么卑鄙的抛弃家庭和孩子,将来她也一定有机会抛弃奸夫,慢慢来吧。。。。。。。所谓习惯性出轨,天性使然。
支持楼主,早该离,5年来为了家庭和孩子,楼主受苦了,赶紧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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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m'enfous2 该用户已被删除
12#
发表于 2007-5-9 13: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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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7-5-8 23:49 | 只看该作者
协议个鸟,还是那句话,无毒不丈夫。

马上宣布配而死亡,把其所有的财产全部改为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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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7-5-1 17:56 | 只看该作者
分居没有那么简单。法语叫做separation de corps, 英语叫做separation from bed and board.
也就是说,不住在同一地方,任可以看作有共同的婚姻生活,但反之未必成立。即分居后,不在同一地方居住(但有例外)。你这个分居可能有问题。
通奸是名正言顺的离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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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5-1 17:48 | 只看该作者
不需要分居。离婚的三个条件中,你们已符合一个:就是一方有外遇(adultery)。如果女方自己的承认的话,她的证词就是你的证据。孩子抚养权,抚养金,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话,就可以到cour superieure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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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5-1 15:13 | 只看该作者
Do what you want, it's si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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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5-1 15:02 | 只看该作者

真有这样的女人

女人在外面睡男人,在家里却只告诉老公是谈得来的朋友.哇,老公居然就铁信了.还乐呵呵的傻打工.这种家庭大家应该怎么评价.气愤!!!!!!!!!蒙城真有这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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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m'enfous2 该用户已被删除
6#
发表于 2007-4-13 15: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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