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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税务局给首次报税者去信要求到达加拿大前的收入,否则无法给联邦消费退税GST。
To whom may concern:
I am XXX XXX, SIN XXX XXX XXX. I landed in Canada on XX XX 2014. Before landing, I was always student. All tuition fee and living costs are provided by my parent.(或者,Before landing, my income in 2014 is approximately $XXXX。)
如果访问学者是已婚人士,但是配偶没有陪同。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信息。包括配偶姓名,出生年月日,收入折合加元的数字。需要注意,收入一律不需要提供证明,只要数字即可。从未到过加拿大的人士不需要对加拿大政府负责!纳税人在到达加拿大之前也不需要对加拿大政府负责!计算联邦消费退税的工作人员只要数字而已。
尽管我给这些客人准备了给联邦税务局的信。但是联邦税务局工作人员的低效办事还是导致不少人又收到同样的要求到达加拿大前收入的信件。这真是提醒我了。看来以后,首次报税的纳税人以后要把这种准备信和税表用订书针在一起!
我8月14号到10月6日回国休假。还有类似问题,按照这样处理即可。其它税务问题,等我回来再来电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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