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举报
Post by 321456 2006年9月入住前,在楼房管理员的坚决要求下,本人交了当月和最后一个月(支票日期写的是2007年8月)的支票。因为这是一年前的事情,已将此事忘得一干二净。今年初,本人将支票所在银行帐户的钱全部转入另一家银行的帐户, 因此原帐户余额为0。今年8月1日,本人像住常一样交了一张今年8月份的房租支票。 今天才突然发现,原支票帐户的余额是 -45$,包括40$的罚金和$5的Overdraft,同时注意到管理员是在同一天同时存入了这2张今年8月的房租支票。 相信银行对这件事没有任何责任。我应该有责任。但是楼房管理员有没有责任?他们怎么能同时存两张支票,而且在银行的退票的情况下至今也没有通知我?? 后天就要交9月房租了,这事有必要去咨询RENTAL-BOARD?会有用吗? 多谢!!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Copyright © 1999 - 2025 by Sinoquebec Medi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摘抄 | GMT-5, 2025-2-17 20:05 , Processed in 0.041626 second(s), 34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