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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七月后入境新移民 —— 要带照片办枫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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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2-5-22 1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6月28日以后入境新移民 须备照片办理枫叶卡
 
【多伦多讯】联邦移民部昨天发出通知,要求获得近期移民资格、但计划在今年 6月28日那天或者以后入境者 (包括随行移民的子女在内 ),在进入加拿大时,带备一张本人脱帽照片,以便在入境时办理枫叶卡。据了解,移民部并不会在发出枫叶卡的同时收回移民纸。也就是说,这类新移民可以保存移民纸,同时又有枫叶卡。
 根据移民部的通知,这类新移民在入境时须带的照片尺寸为 45 毫米长、35 毫米宽,照片中被照相者的头部 (从头顶至下颚 )长度须在25 毫米至 35 毫米之间。照片必须以白色为背景,照相者必须是正面并且露出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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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2-5-22 10:53 | 只看该作者
It's so kind of you to let me know that!Thank you very 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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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2-5-22 11:02 | 只看该作者
可爱的朋友:
    能请教一些问题吗?
    如果在登陆后的一年里,以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回中国不超过半年,也要申请回加证吗?
    还有,一年的定义是否指1月1日至12月31日?
    麻烦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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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2-5-22 14:5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在登陆后的一年里,以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回中国不超过半年,也要申请回加证吗?
—— 不需要;

*一年的定义是否指1月1日至12月31日?
—— 不是,是以你离境那天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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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2-5-23 10:54 | 只看该作者
请问,6/28后,在登陆后离开加拿大超过半年,要申请返加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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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02-5-23 13:02 | 只看该作者
蒙城华人报综合报道

枫叶卡六月底正式颁发
6月28日后新移民入关领卡 持移民纸者10月起换发新卡
加拿大新移民法即将在6月28日实施生效。根据移民部拟定的办法,今年10月中旬起,原持有移民纸的已定居加拿大的永久居将按规定陆续换领枫叶卡,期限至2003年12月31日止。从2004年元月起,滞留在海外的移民必须持枫叶卡或仍具有效期的返加证才能入境,不能再凭以前的移民纸返加。

5月21日,联邦移民部发出通知,要求获得近期移民资格、计划在今年6月28日后入境者,在进入加拿大时,带备一张本人脱帽2寸白背景照片,以便入境时办理枫叶卡。不过,移民部并不会在发出枫叶卡的同时收回移民纸。照片中被照相者的头部(從頭頂至下顎)长度須在25毫米至35毫米之間。

另外,新法将原来规定永久居民每年至少在加拿大居留183天的法例改为,五年内须住满两年,没有硬性要求每年有一定限期须返加拿大居住;但是“履行居留义务”这项条款将会配合枫叶卡制度严格执行。为此,原来为境外求学或公干的永久居民提供的返加证也将取消;另一方面,新法会为加拿大企业、公司、政府机构派驻海外的人士网开一面,这些人士及其配偶、子女滞留在外的时间,可当做在加拿大居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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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2-5-23 13:2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消息确实很重要,原来一直是听说。

请教一个问题:新法规定5年内住满2年既可保留永久居民身份。那么,下一个5年时间段是否也要满足同样的要求,还是应理解为:只要满足第一个5年内住满2年的条件后离开加拿大,此后无论在境外逗留多少年,永久居民身份始终有效,仍可返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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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2-5-24 21:23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保留的前提是每5年必须住满2年。
问题:
办理枫叶卡是否会很快?移民纸不收,但是否再获得枫叶卡后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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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2-5-26 15:0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已住满二年,能不能回国住六年,再回来住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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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2-6-26 19:28 | 只看该作者
新移民6月28日起半年内须提供在加邮递地址

六月二十八日起,新抵加的永久居民会以邮件方式自动收到永久居民卡(亦称为枫叶卡),境内已是永久居民者则可自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五日开始申请这张卡片。

枫叶卡将取代原有的移民纸,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加国永久居民出境返国时,必须持有枫叶卡,才能入境。枫叶卡具有多种防伪设计,能加速永久居民入境时的审查过程,及加强边境的安全。

新永久居民初抵加时,海关会确认所有个人资讯是否正确,若进关时未能提供在加邮递地址,或者更改地址者,请至移民局网址(www.cic.gc.ca/english/pr-card/prc-process.html)申报新地址,或致电:1-800-255-4541申报。

若入境后一百八十天内未能提供移民局邮递地址,则必须重新申请永久居民卡,及缴交相关费用。如果在申报地址后三十日仍未接获枫叶卡,请通知移民局。

境内已是永久居民者须经申请才能获发枫叶卡,目前加国境内约有一百五十万名永久居民,移民局将尽快发卡,并呼吁申请人耐心。申请表格今年九月十五日起可供索取,民众可至上述移民局网页索取,或致电:一-八零零-二五五-四五四一索取。然而,该局十月十五日后才会开始处理申请案件。

加拿大公民不须领取永久居民卡,公民出外旅游时应申办护照。

枫叶卡申请费五十元,有效期限五年,永久居民出国返加时,须确保枫叶卡仍然有效。

新移民法规定,永久居民五年内须待在加国境内二年。持回加证(returning resident permit)者境外停留时间,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前仍可算为等同境内,但须在移民官员检查时的过去五年以内。因新法规定不再续发回加证,今年六月二十八日还未获发回加证的申请人,将可获得申请费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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